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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时事】] 中国政法大学被78学生起诉 回应称系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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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6 15:0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广网北京12月16日消息(记者马闯)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中国政法大学78名在校生近日因为奖学金调整一事把学校告上法庭。就在昨天,中国政法大学的网站上更新了一条奖学金补评的通知。
通知显示,将对2011级法律硕士研究生2011至2012学年度奖学金开展补评工作,其中,该年级45%的学生将拿到12000元的奖学金,20%的学生将拿到9000元。
奖学金较去年大幅缩水 硕士生状告政法大学
起诉校方的78名学生是2011年进入学校的。在入学前,中国政法大学曾发布了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新入学的一年级研究生成绩优秀的可以享受新生奖学金。其中对新生奖学金表述为:\"2010年新生奖学金金额为人民币9000元,2011年新生奖学金金额待定\"。一些学生称,在报考时他们都理解为2011年新生奖学金应该和2010年一致,或者差别不大。
其中一名学生告诉记者,正是由于政法大学的奖学金数额之高在其他高校中属于鹤立鸡群,因此,不少家庭条件相对较差的同学都选择考取中国政法大学,但在入学前的新生报到通知中,他们却惊讶的发现新生奖学金由去年的9000元下调到2000元。对此,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学生表示,这让很多同学产生了心理落差。
同学:因为他上一届的参考是这样,就是70%的人有奖学金覆盖,等于说学费是这一块可以省去的,大家是有这么一个心理基础,所以来报这个学校,在复试之前我们都不知道最后只有2千块钱,所以知道后大家的议论非常大,都觉得有一点接受不了。
今年9月和11月,中国政法大学两次组织座谈会听取学生意见。据学生们介绍,上个月校领导解释,奖学金减少是由于教育部组织部属高校开会,取消了2010年和2011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拨款,会向学生出示教育部关于取消拨款的文件。但学生们却迟迟没有等来文件的公开,于是他们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12日,6位学生代表带着78份起诉书前往昌平区人民法院。他们认为,学校没有公开文件涉嫌违反《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办法中规定:高等学校应当主动公开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等。
在起诉书中,法律硕士们提出要求:法院依法确认学校2011年研究生招生简章未公布奖学金具体政策的行为违法,并依照不低于2010级法律硕士生的标准补发2011级的新生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中国政法大学表示,学生们起诉是合法权利。
校方称学生起诉系合法权利 专家分析胜诉困难
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认为,规定并没有将具体的公开时间写入条款中。而且学校写明了待定,所以学生胜诉比较困难。
邱宝昌:我认为奖学金在招生简章当中已经明确了待定,它实际上也是一种公开。如果是一等奖多少钱,二等奖多少钱不对外公开,那么学生们可以申请公开,但是像这种情况,从原来的9000变成了2000,依据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政法大学是否违反规定我觉得还有待商榷。当然这个案件不管学生输和赢,对于高校规范管理,对奖学金以及招生公开透明都会起到积极推进的作用。
有不少观点认为学生不会胜诉,甚至有媒体报道法院已经将此案驳回,因为学校是事业单位,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但一名学生代表对记者说,此前北京大学等高校也有作为被告的案例,目前他们没有收到昌平区法院是否立案的裁决,仍在等待是否立案的通知,如果法院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他们将保留上诉的权利。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中心相关负责人向媒体表示,学生们起诉是合法权利。对于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表述,该负责人说,当初制定简章时,教育部的相关政策尚不明确。确认拨款取消以后,学校参照周边院校的制度制定了新的奖学金政策才把金额定在2000元。
对此,教育部相关负责人透露,新生奖学金的程序比较复杂,资金的拨发涉及到多个部门。政法大学属于教育部直属高校,其资金将会通过财务司、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多个部门汇总后再进行下拨。目前,教育部相关司局对奖学金一事的实际情况正在调查了解中,将在最快时间内给出说法。
校方尊重学生做法受赞赏 利于推动教育财政公开
事情的进展似乎正在有力地推动教育财政的公开,社科院法学所宪法行政法研究室主任周汉华表示,在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中,很多法律界人士建议应该把事业单位纳入受案的范围中来,学生维护自己的权利与法律的修改正在逐步的契合。
周汉华:实践当中是有类似的案件的,而且在行政诉讼这一轮修改当中,行政法学界包括我们法院大部分同志的观点认为应该扩大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把学校、足协、居委会、村委员等非行政机关也纳入行政诉讼受案的范围。
对于整个事件,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天宝赞赏校方的做法,他说校方没有因为谁对谁错而指责学生,而是充分尊重学生起诉的程序性权利。这种做法,对于法治精神和权利意识的培养与传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身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的洪道德也表示,支持学生们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洪道德:在学生的认识和学校的认识不一致的情况下,通过法律途径来厘清双方认识之间的差距,和还原事情的真实情况很正常,我鼓励学生这么做,这才像学法律的学生,如果你学法律的学生都不能够拿起法律武器来解决彼此之间的纠纷,那反而显得可悲呢。

http://news.qq.com/a/20121216/000463.htm

点评:双方的做法都值得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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