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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热点冷眼] 是谁“卡”住了生命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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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1 06:4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2-12/10/c_113974519.htm
新华网记者 杨理光 陶叶

  “从现场到医院不到3公里的路,足足走了40分钟!”一条急救医生的微博引发全国网友关注。这条微博中描述的是近日发生在北京的一次抢救经历。北京市急救中心派出的急救车到达事故现场救治伤者,准备送往3公里外的一家医院,却因为交通拥堵,在路上耗费了40分钟,伤者最终去世。

  新华网记者10日上午从北京市急救中心宣传中心了解到,事情经过的确如这位医生在微博上描述的那样:12月7日晚,北京市海淀区田村北路一名年过五旬的骑车人不幸被轧成重伤。急救中心的王雨竹医生随急救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伤者进行抢救后,决定送往最近的医院。但马路上被堵得水泄不通,急救车拉响警报也无济于事。当急救车到达医院时,伤者已去世。王雨竹医生在微博上讲述了事件经过。

  王雨竹医生的微博引起网友的强烈反响。网友“身体不是铁打的”说:“为何没有司机避让?这次你不避让,但如果是你自己或者家人在急救车上呢?我们真要好好思考这个问题了。”网友“爱吃米饭”说:“马路要是堵得水泄不通了车子想让也没法让啊,不是不想让,是根本让不了啊,完全堵死了,车子又不是人,挤一挤就能过去了的。”

  记者查阅资料了解到,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明确规定,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但在现实中,紧急情况下应急车道被占、普通车辆不让道的情况却不时见诸报端。生命的通道为何被“卡”住?如何才能让急救车“跑起来”?

  10日中午13时,新华网记者在北京街头随机采访了几位停靠在路边的小客车驾驶员,询问关于“是否应该为急救车让道”的问题。私家车车主马先生说:“知道要让路,但高峰时段水泄不通,不知道往哪躲才能给救护车让出条道来。”

  “的哥”王师傅表示,路上车本来就很多,如果要给急救车让路,必然要挤占其他车道的空间,很多时候不是不愿意让路,而是怕由此引发违章甚至事故。

  对于小客车驾驶员们的回答,首都经贸大学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张智新分析认为,这件事可以从四个方面来探讨,一是国家有关的法规和规章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二是对法律的执行力度还要加强,交管局等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应急车道占道的处罚力度;三是应该加强宣传,其实没有车给救护车让道也是一个社会公德的问题,驾校应该把让道作为一项考试内容,让大家树立急救车先行的意识;第四,由于北京的拥堵情况特别严重,应探索发动基层和社区的力量,发动一些志愿者来进行一些疏导和劝导的工作,这样可能会更有效果。

  东南大学交通法制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顾大松分析认为,公众应该有“路权公平”的意识,由“以车为本”转变为“以人为本”,汽车与行人应平等享有路权,不能因为自己开车就感到“高人一等”,唯此才能逐渐形成全社会文明行车、礼让急救车的素质。

  “制度设计更应该考虑可执行性。”顾大松表示,对于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急救车等,交通法规中只是规定“应该让行”,这一表述过于笼统,“具体到如何让行,缺乏说明和引导,导致公众在遇到此类情况时无所适从。另外,也应该加大对不让道的处罚力度,保障法规的有效执行。”

  北京市急救中心宣传中心一位李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北京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正在起草制定中,将来阻挡急救车执行急救任务的车辆或将遭受处罚。”

这个事件所反映出来的既有道路建设问题,也有人的法律意思问题,更有道德素质问题。其中道德素质是主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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