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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时事】] 王习胜:为善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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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5 20:2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习胜:为善的智慧
2012-12-05  王习胜(安徽师范大学教授)  光明日报  点击: 199


  人何以异于禽兽?孟子说,人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和是非之心。康德说,人对头顶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法则心生景仰和敬畏。胸怀“四端”之心,敬畏道德法则,只是人之为“人”并从善和行德的心性动因。在复杂的人事和世事环境中,在道德矛盾和冲突的困境中,好心要办成好事,善心想结出善果,不仅要有一颗平凡的良心,还要有“善于为善”的智慧。



道德规范要“善于”遵守



  人总是面临着各种各样的价值判断和道德选择。如何行事才算德行高尚,怎样处世会有“失德”之嫌?为了给出一定的指引和约束,在一个民族漫长的文明进化过程中,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系列道德规范,约定俗成地作用于人们内心。



  然而,道德规范是抽象的,道德矛盾却是具体的;道德规范是共性的,道德矛盾却是个性的。具体的、个性的道德矛盾需要灵活变通地解决,不能“天不变、道亦不变”地墨守成规。



  古人留下了很多这样的例子。在常人看来,儒家礼教是极为死板的,殊不知先儒孟子对道德规范的把握却是非常灵活的。他与淳于髡曾有一段意义深远的对话。淳于髡问孟子:“男女授受不亲是礼教吗?”孟子肯定地回答:“是的。”淳于髡追问孟子:“如果你的嫂子掉入水中,你会伸手去救吗?”孟子说:“嫂子落入水中不伸手去救,无异于豺狼禽兽。男女授受不亲是礼教,但嫂子落入水中伸手去救是通权达变。”尽管“男女授受不亲”的道德规范早已被废弃,但孟子不是做规范的“卫道士”,眼睁睁地看着“嫂子”淹死,而是根据具体的道德情境“反经行权”,灵活地应对道德困境,这种“善于为善”的行德思路和方法对我们仍不失为一种富于智慧的启示。



道德操守要“善于”坚持



  道德是社会关系的产物,人是在社会关系中生活的。德性操守是人“自立于世”的品行根基,亲朋故友是人“生存于世”的情思所依。诚然,一个立志遵从道德的人容易受到各种各样的挑战,遭遇不可预知的困境,但与苦难相比,更容易冲破心灵防线的,是利益诱惑,尤其是来自亲友的诉求和利诱。因为,这样的处境之下,人不但要抵御众多诱惑的吸引力,更面临一个难题:如何既不违背对道德的坚守,又不伤害与亲友的关系。



  当德性操守遭遇亲友不当企求时,非要“薄情寡义”,付出“众叛亲离”的代价才能破解困局吗?答案是否定的。后汉太尉杨震就曾给出了智慧的解答。



  有一次,杨震在赴任东莱太守途中,路经昌邑。当时的昌邑县令王密是他任荆州刺史时举茂才提拔的官员。王密听说杨震路过本地,为报答杨震当年的提携之恩,便在夜晚怀揣白银十斤馈赠杨震。清廉的杨震对他说:“我们是老朋友了,我很了解你的为人,你却为什么不了解我呢?”王密劝道:“现在是深夜没有人知道。”杨震说:“天知、地知、我知、你知,怎么能说没有人知道呢?”王密无言以对,只好愧退。杨震守护道德操守,并没有对故友严辞斥责,更不是将其扫地出门、割席断交,而是婉言相拒,让对方充分理解自己,使得情谊与操守皆得保全。这是“人情练达”的行德智慧。



  有些送礼的人深谙“放长线、钓大鱼”的贿赂之道,“预送”是先交朋友,一旦“朋友”交成了,你的道德操守底线也就再难坚守。对于这些馈赠人,更需要用智慧拒绝,才能不给其留下奢望的空间。春秋时期,鲁国国相公仪休很喜欢吃鱼。一天,有人给他送来一条鱼,他不肯接受。送鱼的人对他说:“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听说你爱吃鱼才送你的。”公仪休说:“正因为我爱吃鱼,所以我才不接受。我现在身为国相,所领俸禄足供自己吃鱼,如果我因为接受别人的鱼而被罢官,不但别人不会再送鱼给我,就是自己想用俸禄买鱼也不可能了。今天你并不因为有求于我而送鱼给我,但下次等你真的有求于我时,我又该怎么办呢?”如果公仪休只是简单地说不收,送礼人还会以为他嫌少而加大砝码再来骚扰他,或者觉得他是故作清高,从而散布对他不利的言论。公仪休的推辞洞若观火,杜绝了行贿者再来纠缠的可能性。想想现今那些因受贿而沦为阶下囚的“英才”官员,他们缺少的不是经世致用的智力,而正是这种“世事洞明”的德性智慧!



社会道义要“善于”主张



  社会的良序运行离不开道义,道义的寻求和伸张更离不开智慧。有一则关于分粥规则的故事说,一个7人的团体要在没有计量工具的状况下公平地解决分食一锅粥的问题。起先,大家推选其中一人分粥,但不久便发现这个人有私心,总给自己分的粥最多;更换了分粥人后,却并没有彻底改变那种谁“掌勺”谁就多得的局面;再改由一人分粥另一人监督,这种办法施行不久,分粥人与监督人便从权力制约走向了“权力合作”……后来,大家商议,7人轮流值日,但分粥的人必须最后领粥。这个办法终于解决了公平分粥的难题。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像“分粥”这样的道义难题需要集社会智慧去解决。比如,一位医生或一家医院遇到一贫如洗的求医者,该不该收治?救治到什么程度?如果救治,费用全由医生或医院承担,这样的事例经常出现,医方肯定无法承受。如果因此而谴责医方,显然有失公平。如果拒绝救治,患者病情恶化,又极不人道。按照医德观念,医方应当发扬职业道德精神,不计利益地“救死扶伤”,毕竟与救命须及时相比,医药费用问题的紧迫性并不在同一个层次上,还可能有时间、有办法得到解决。但是,如果每次总是牺牲一方的利益以保全另一方利益,这种做法就不合道义了。以此来看我国政府大力推行的全民医保制度,它不仅是一项医疗制度创新的惠民工程,更是一种解决医患道义矛盾的智慧方法。



  行德离不开智慧。个人行德的智慧是对世事不偏不倚的合宜处置。所谓合宜,或如亚里士多德所告诫的,就是要把守“中道”。什么是中道呢?就德性而言,自信是骄傲和自卑的中道,义愤则是易怒和麻木的中道;就德行而言,勇敢是鲁莽和怯懦的中道,而大方则是奢侈和吝啬的中道……不仅个人行德要有智慧,社会和国家行德也要有智慧。社会和国家行德的智慧就是要找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机制,并能有效地保障这种机制良性运行。一个社会或国家,如果没有这样的行德智慧,即便增加了社会财富也不能增加人们的幸福感;如果没有这样的行德智慧,行德的人既得不到物质上的“好报”,也得不到舆论上的“好评”,就会导致荣辱不分,善恶不辨,是非无度,也就谈不上社会的和谐有序了。



  如果说一个人成才要有“智商”,那么一个人成人不仅要有智商还要有“德商”;如果说一个社会富裕需要“才智”,那么一个社会幸福不仅需要才智还需要“德智”。唯有匹配了智慧的善心和善行才能必然地结出善果。(作者系安徽师范大学教授)


http://news.guoxue.com/article.php?articleid=32700

伪善要智慧,为善也要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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