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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俞正声汪洋等高官直面财产公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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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7 06:3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日,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表示,上海市党代会报告明确提出,要逐步实行财产公开制度。在制度上建立一套完备的、便于群众监督的办法,才是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最有效的途径。对于是否会带头公开财产的问题,俞正声表示,只要中央决定,自己很容易公开,“因为我没有多少财产”。无独有偶,同一天,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回答有关官员财产申报的问题回答时表示,广东也在试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我们会继续探索。(11月11日《新京报》)

  在党的十八大上,官员财产公开成为舆论关注的一大焦点,而面对舆论关切,无论俞正声还是汪洋都未回避。从两名官员的表态可以看出,上海、广东都已试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并将逐步实行财产公开制度。这一点,俞正声说得很清楚——上海已经明确要逐步实行财产公开制度,而汪洋所称的继续探索也有现实落点,比如前不久,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公布《顺德区构建小政府大社会综合改革规划纲要(2012-2015年)》,其中规定,从明年起,凡拟新提拔为副科级以上干部,一律须先接受审计调查,并向公众公开家庭财产等信息。

  这次上海、广东等地集中谈及官员财产公开,再次说明了官员直面舆论呼声的自觉,也凸显出官员财产公开的必要和重要。

  目前,我国已经实行了官员财产申报制。不过,由于申报只是一种内部汇报,缺乏有效核实,以至于一些官员申报财产时往往流于形式。比如日前落马的广东“房叔”蔡彬,多达22处房产,在其落马前,也曾向组织申报过财产,但显然弄虚作假;正在服刑的“三玩市长”雷渊利曾坦白,“财产申报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我从来没有执行过。纪委每年春节后登记收受红包礼金情况,我只是象征性地登记一点。为了掩饰自己的受贿,每年过大小节,我都会向纪委交一些小小的红包礼金。”

  众所周知,官员财产公开被称为“阳光法案”,是举世公认的反腐利器,已经被无数国家证明为 “世界上最有效的反腐工具”。不实行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就会有更多的“房叔”潜伏,甚至神不知鬼不觉地将财产转移到国外而不为人知;不实行官员公开财产制度,公众的知情、参与、表达和监督等权利就无法很好实现;不实行官员公开财产制度,腐败就很难有效遏制,“最有效的反腐工具”就会被虚掷。

  俞正声曾表示,“我的财产早就申报了。这次,中央是扩大申报范围,要求申报住房、配偶子女工作等情况。我们按照规定每年如实申报。如果可能的话,你可以去中纪委查查。”这是一种坦然。越来越多的官员愿意公开财产,这是好事,直面民意胜过闪烁其词,公开财产胜过默不做声。

  温总理把官员财产公开定义为,“这是对干部手中权力的一个最重要的监督”。“最重要监督”的表述,意在强调在对官员的所有监督中,官员财产公开的地位和价值无可替代。期待直面官员财产的官员越来越多,期待试点官员财产公开的地方越来越多,更期待官员财产公开形成制度,并上升为法律的高度,成为对所有官员的一项硬性要求。

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2/1113/c1001-19564138.html

官员财产公开有利于防治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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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7 08:0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底是什么人以什么样的理由还在阻碍官员财产的公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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