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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杜博:当九十岁老人坐着轮椅去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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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4 16:5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标题 [当九十岁老人坐着轮椅去离婚]
  近日贵阳云岩区数百村民扎堆来到婚姻登记处,就为办理离婚手续。在这里,排不上队的大吵大闹,内心不想离的忧心忡忡,拿到离婚证的内心亢奋。排队的人中,下有刚结婚两三个月的青年夫妇,上有坐在轮椅上的八九十岁老人。《贵州都市报》消息说,这些扎堆急切离婚的村民是为了通过离婚,一户变多户,增加农房确权面积。

  笔者认为,导致众多农民“假离婚”的冲动,是失误的确权政策造成的。

  据报道,在云岩区房屋确权登记中,一户能确权的房屋面积为240平方米,离婚后一户变成两户,能确权的房屋面积就达到了480平方米。这种办法为普遍超标的云岩区农房找到了一种合法化途径,所以现场许多拿到离婚证的村民没有丝毫悲伤,反而是兴高采烈地一起回家。既然是广泛进行了确权政策宣传,制定了严格的确权标准,进行了周密的安排,为何对“离婚”这一导致户籍变动的因素没有考虑与预案呢?这是其政策失误之一。

  失误之二是,前后确权政策执行办理分为“松”“严”两期。据介绍,云岩区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集中对辖区村民的农房进行确权,这期间的确权实行简化手续。集中办理期后,还要把农房确权工作常态化,只是确权手续比简化手续期间更为严格。所谓“令行禁止”,前后一致才能长久执行。如果法规都“一松一紧”,农民怎能不趋利避害想尽办法尽早确权呢?

  确权政策中权利义务的不对等,实质上造成了确权更像是“发福利”,开了个口子为超限的房屋发“准生证”。先不论报道里上千平方米的房屋是怎样建起来并延续至今的,单说确权认定明白无误地为其提供了合法化的途径。即便是房屋因超限太多,无法通过“假离婚”等方式确权,还是能暂按无证房保留,直到“条件”符合后办证。这只讲求权利,而未涉及义务的普惠式确权政策,很有点画蛇添足的感觉。怪不得相关负责人说,确权目的就是为了维护村民们的合法权益。政策制定出发点的偏差,侧面刺激了农民“不择手段”追求利益最大化,这是确权政策失误之三。

  这种“假离婚”的闹剧让人哭笑不得,但绝不是首度出现。“假结婚”、“假离婚”早已在城市中大行其道。早先出国热时为了拿到国外“绿卡”,近些年某些城市为了一套房、一个户口薄也屡屡上演。倒是一直被视为传统、朴素的西南农村,出现争相拿“假离婚”说事儿的确权举动,连坐轮椅的9旬老翁也不甘人后,确实让人感到意外。到底是怎样的利益冲突让农民们冒“妻离子散”的风险呢?

  循着“存在即是合理”的逻辑,就能发现这一现象与城乡房屋拆迁中各种“取巧”骗补类似,共同点是追求利益最大化。就贵阳云岩区城中村来说,贵阳城区进一步的扩张给这些确权后的农房提供获得拆迁补偿的可能。这普惠式的“农房确权”就成了农民争取的机会。在政策有意无意的缺陷下,八九十岁老人都争着去离婚,就有了合理的解释。

  但即便是这样的“为民所思、为民所想”,也无法掩盖贵阳云岩区农房确权政策上的硬伤。
http://star.news.sohu.com/20121102/n356440519.shtml
这个怪现象的确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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