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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发改委拟推行天然气季节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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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07:5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改委拟推行天然气季节差价
2012年11月01日 07:45 北京青年报
  作者:杨青 于静
  本报讯 今年12月1日起,我国天然气用户将被分为优先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其中,城镇(尤其是大中城市)居民炊事、生活热水等用气被列入优先保障类,而列入禁止类的利用项目不予安排气量。包括优先类在内的所有新建天然气利用项目申报核准时必须落实气源。昨天,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天然气利用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根据《政策》,发改委表示将鼓励天然气用气量季节差异较大的地区,研究推行天然气季节差价和可中断气价等差别性气价政策,引导天然气合理消费,提高天然气利用效率;支持天然气贸易机制创新。
  国家发改委昨天公布《天然气利用政策》,在划分的四类用户中,大部分的城市燃气都被列入优先类用户,包括城镇居民炊事和生活热水等用气、公共服务设施用气;天然气汽车;集中式采暖用户;燃气空调。城市燃气中的分户式采暖用户被列入允许类。被列入限制类和禁止类的主要涉及相关工业项目。
  根据新出台的利用政策,在天然气价格调控方面,要求完善价格机制。继续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加快理顺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建立并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鼓励天然气用气量季节差异较大的地区,研究推行天然气季节差价和可中断气价等差别性气价政策,引导天然气合理消费,提高天然气利用效率;支持天然气贸易机制创新。
链接:http://finance.sina.com.cn/chanjing/b/20121101/074513545764.shtml
推荐理由:天然气价格涉及千家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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