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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中国将建“黑名单”制度惩戒失信药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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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31 19:3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北京10月31日电 记者31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中国将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等手段,惩罚失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据发展改革委有关机构负责人介绍,多年来,药品安全领域一直存在不同程度的诚信缺失问题,尤其是毒胶囊事件曝光后,社会对药品安全问题的反响十分强烈。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等七部委9月联合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决定采取四大方面的失信惩戒措施。


根据上述惩戒措施,各部门在现有行政处罚措施的基础上,结合监管对象的失信类别和程度,进一步明确对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措施。在此基础上,由各部门依据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失信记录,对失信主体实施行政监管性联合惩戒;由药品行业协会对失信会员实施行业性惩戒。

对失信药企,《指导意见》还要求建立“黑名单”制度,在各级新闻媒体和网站上进行披露和曝光。通过失信信息的广泛传播,使失信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受到市场性惩戒(市场交易、融资等)和社会性惩戒(社会谴责等)。

这位负责人说,对药品安全领域的违法失信行为,还将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

http://news.163.com/12/1031/18/8F5PV5OB00014JB5.html

不错的主意,企业上了黑名单很多情况下都是人祸,所以在建立企业黑名单的同时也将企业法人一并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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