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查看: 192|回复: 0

[【其它】] 男子与军人妻子同居破坏军婚获刑两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0-31 17:5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被告人陈某犯破坏军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近日作出庄严宣判。

  去年年底,地方青年陈某在网上结识了某部一名士官的妻子夏某,在明知夏某系现役军人配偶的情况下,仍先后在杭州、广州等地与其以夫妻相称公开同居。当夏某提出与陈某断绝关系,陈某对夏某多次纠缠未果,遂产生报复心理,利用互联网散布与夏某之间的关系,并对夏某及其配偶进行侮辱。

  浙江省涉军维权机构接到这名士官所在部队来函后,积极协调宁波市职能部门展开调查。经侦查机关派人到杭州、广州等地调查取证,收集了相关证人证言、租房协议、网络截屏资料等证据,查清了陈某破坏军婚的事实真相。前不久,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某提起公诉,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此案宣判后,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审判长王彦波表示,依法维护军人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的职责。

  相关链接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http://legal.gmw.cn/2012-10/31/content_5529264.htm
军人的妻子可不能乱动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4-11-16 12:59 , Processed in 0.149443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