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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养老服务需强调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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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9 21: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吴木銮(香港城市大学高级副研究员)

  香港整体养老服务的理念是以人为本、小区照顾、持续照顾、老有所为。特别是小区照顾和持续照顾值得内地学习。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许多地方近期出台新政,鼓励民间资金参与养老服务。

  对比香港的经验,内地养老院的民营化有先天不足。特别是没有清楚界定政府和民间机构的角色、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而香港的做法是,政府确保养老服务的公益性。政府有义务照顾民众的养老事宜,养老与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一样重要,政府有专门的资金、人员来处理民众的养老服务。

  基于民营机构经营效率较高的现实,政府动用公款来购买民营养老服务,同时监察养老服务的素质。收入较低的民众进入这些民办养老机构,政府提供大量补贴。而一些收入不菲的家庭则将老人交托给服务素质高的养老机构,交托人独自承担费用。

  近年来,香港老龄化程度急剧上升,因此香港养老也面临一些挑战,也在不断检讨过往的政策。香港政府近期较关注家居养老,民众不需要进入养老院就可以享受养老服务。在地区层面上,社会福利署建立长者地区中心、长者日间护理中心、长者活动中心、家务助理队等等,各司其职。

  香港整体养老服务的理念是以人为本、小区照顾、持续照顾、老有所为。特别是小区照顾和持续照顾值得内地学习。政策制定者常常提出,香港虽然是高度发达的社会,不过在传统文化的影响下,长者与子女、与亲友、与近邻的关系往往是紧密的。入住养老院意味着长者需要与陌生人建立新的联系,这对长者来说常常是巨大挑战。

  因此,在有可能的情况下,政府尽量让长者居家养老,而政府则拨出大笔资金协助长者在社区养老。

  除了政府有为之外,香港养老服务还有重要的经验,那就是,政府对民间的一些倡议积极支持,并在财力上予以“鼓励”。

  养老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部分。香港没有高调宣布要增加多少床位,也没有高调要求民营资金介入。政府履行其应有的职务:给养老服务提供财政支持;对养老服务进行日常监察。而民营机构也没有高调做善事。许多人认为养老服务是一项新兴“产业”,言外之意就是“赚钱”的宝地。而事实上,公益事业是最需要爱心的。

  2010至2011财政年度,香港政府拨给养老服务机构的金额达40亿元,其中,38亿多元是拨给民间机构的。有些机构获得数千万甚至上亿港元,而员工的工资却一直维持在较低的水平。

  许多从业者把献爱心放在第一位,因此宁愿从金融行业转入社会服务业来服务社会。而如果民营企业抱着赚钱的目的,政府抱着制造政绩的目的,养老服务是很难令人满意的。

http://gzdaily.dayoo.com/html/2012-10/29/content_1987064.htm
恰恰相反公益事业被拿来挣钱,长期以往价值观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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