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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担保人"被错写成"借款人" 男子主动要求当被告查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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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8 14:25: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厦门网 2012-10-28 07:00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通讯员 集法宣 记者 应洁)集美法院近日接到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不同寻常的是:案件原告小朱对被告小陈、小李提起的诉讼,居然是被告小李主动要求的。法官在了解情况后,发现事情的经过颇为曲折。

  小陈是一名商人,承包一些小工地。然而在别人的唆使下,小陈渐渐迷上了赌博,欠下了一屁股债。后来,小陈听说小朱有一笔私人存款,就以做生意资金短缺为由向小朱借钱,并且拉上了自己的表哥、小朱的朋友小李作为担保人,三人一起立下了字据。阴差阳错的是,小陈把名字写在借据上担保人的位置,而小李则写在“借款人”一栏。不知情的小朱随后把款项通过转账的方式借给了小陈。

  某日,小朱听说小陈债台高筑远走他乡,赶紧找到小李,一起来到小陈家催讨。小陈的妻子却告知,事情要等小陈回来后再处理。出于对好友的愧疚,小李打算先行偿还这笔借款,但在发现借条上的错误后,又担心日后无法向小陈追偿。而眼看离还款期限越来越近,又联系不上小陈。无奈之下,小李只好给小朱出了一个主意,让小朱凭着借据和银行转账的清单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来查明事实真相。

  调解过程中,法官发现小陈妻子有小陈的联系方式,经过小李的劝说,小陈妻子同意让法官同小陈协商。最后,小陈同意了小李的调解方案,并承诺会痛改前非、早日偿还该款。该案最终以原被告达成庭外和解,原告主动撤诉结案。


[责任编辑:陈君  来源:厦门日报 ]


http://news.xmnn.cn/xmxw/201210/t20121028_2703160.htm


辛亏结局还是不错的,当初签字时一定要谨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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