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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社会救助法列入立法工作计划 委员建议发挥民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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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8 09:3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npc.people.com.cn/n/2012/1026/c14576-19395315.html

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更有幸福感

   人民网北京10月26日电 中国民政部部长李立国24日在北京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近年来中国的社会救助工作情况。他认为,中国社会救助工作总体进展较快,但仍处于发展完善阶段。分组审议报告时委员建议政府考虑整合民间组织资源和力量共同发力。

  社会救助法制建设相对滞后

李立国说,五年来,中国的社会救助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初步实现了救助范围覆盖城乡、制度框架基本建立、操作程序科学规范、困难群众应保尽保的目标,对于保障改善民生、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截至2011年底,全国城乡低保对象7582万人,约占总人口的5.6%,基本实现应保尽保;还基本实现了对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应救尽救等。

  李立国也指出,当前,中国社会救助工作总体进展较快,取得突出成效,但仍处于发展完善阶段,面临着一些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法制建设相对滞后。“中国现行的社会救助政策虽已基本完备,但与法制化、科学化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没有一部社会救助基本法律,难以对社会救助相关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规范和调整。”

  不仅如此,李立国指出,在核批社会救助对象时,由于《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有限制条件,民政部门无法及时查询救助申请家庭财产等经济状况信息,再加上资格条件不够完备、审核审批程序不够严密、个别工作人员素质不高,造成一些地区出现社会救助对象认定不准确以及“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

  《社会救助法》列入立法工作计划

  对于上述情况,李立国透露,“全国人大对社会救助立法工作高度重视,已经将《社会救助法》列入立法工作计划。”他说,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研究有关社会救助的立法问题。同时,根据社会救助工作实际需要和成熟程度,适时制定、修改社会救助法规和规章,加快健全社会救助法制体系。

  对此红网评论说,国家的责任,除了给纳税人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外,还体现在对弱势群体起码的兜底保障上,让每个公民既有面包,还有尊严。无疑,《社会救助法》列入立法计划,是国家责任的归位,是对民生诉求的呼应。

  就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民盟中央经济委员会主任郑功成在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时说,虽然现在社会保障领域还有一些立法空白有待制定或完善,如非常重要的《社会救助法》尚未出台,事关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妇女等群体福利的法律也有待制定或者通过。但经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包括宪法类、民商法类、行政法类、经济法类和社会法类等共220余部,应当说,无法可依的时代已经成为历史。

  委员审议建议:要充分发挥好民间慈善机构的作用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5日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

  朱永新委员认为,近年来,中国社会救助工作取得的成就是明显的,但还应注意到,要充分发挥好民间慈善机构的作用。“尽管目前中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一些进步,但民间慈善机构申请注册仍面临程序复杂,难度大等问题,希望国家能够进一步规范、畅通民间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途径。”

  “民间力量在社会救助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政府应提供更进一步的政策支持和采取具体措施,推进民间力量更好地参与社会救助。”严以新委员如是表示。

  来自广西的全国人大代表潘雪红说,目前社会救助工作趋向社会化,政府、民间应当合理分工,特别是一些能够交由社会组织办的,就应放手交给社会组织去办,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加以支持。

  近年来,社会救助对象不断增加,救助内容不断拓展,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的现状已经难以适应现实需要,这一问题也引起与会人员的关注。全国人大代表吴金亮说,在基层,人员不足、经费不足是社会救助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如确定低保对象的前提是要对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进行核查,但核查工作需要走街串巷,走村入户,进行详细调查。按一个乡镇大约有2000名低保对象计算,一两个民政助理员根本忙不过来,工作经费也是感觉明显不够。

  “我感觉,目前情况是政府干得忙不过来,民间力量却发挥不够。”潘雪红建议,随着民间组织的进步和成熟,政府应当考虑充分整合这些资源和力量,并出台激励政策,调动他们参与社会救助的积极性。

  方新委员说,社会救助工作还应重视救助理念的转变和跨越,要把“输血式”救助与“造血式”救助相结合,把扶贫帮困与促进就业、提升能力等措施相结合,最终使救助对象通过自食其力融入社会,生活得更有尊严,更有幸福感。

  各地探索建立临时生活救助制度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说,从2007年开始,民政部部署各地探索建立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努力解决低收入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目前,全国共26个省(区、市)初步建立这项制度,救助范围由城乡低保对象扩大到低保边缘群体,部分地区还扩大到常住非户籍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等流动人口。

  2011年,全国获得临时救助的家庭共有529.4万户,共支出临时救助资金31亿元,户均救助586元。

名词解释: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对依靠自身努力难以满足其生存基本需求的公民给予的物质帮助和服务。

  社会救助以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基本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专项救助、自然灾害救助、临时救助以及国家确定的其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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