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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短短的几天前(21日),那位瑞典学院18位院士中唯一通中文的马悦然先生爆了个猛料,说“有位山东的文化干部半年之前给我寄了很多画、古书,还说他本人很阔,奖金我可以留下,名誉归他,我都退回去了。后来发现,他开始给瑞典学院诺贝尔奖小组主席写信了。”此言一出,马上招来热议,已有众多网友吁请其将那“文化干部”的名字公诸于众,以至于将马先生稍后又找补的这句话——“但是没有一个我认识的作家,没有一个我读过的作家敢给我写这样的信。”——给忽略了。
可就在昨天(24日),又见报载,访沪的瑞典学院诺奖评委会前主席埃斯普马克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所谓“中国人行贿说”全是编的,属于胡说:“这完全是编的。我听说过这个传闻,但这完全是胡说。没有人试过,他们知道我们是不可贿赂的。我还听过传闻说马悦然在诺奖评选中起决定性作用,但他都不在五个人组成的诺贝尔评选委员会里面,他只是18个院士之一。” 这下可让人犯糊涂了,似乎给人感觉两个瑞典老头儿跑中国打嘴仗来了。
但我仔细想了一下,可能两位瑞典院士老头儿都没“瞎说”。这话怎么讲?且听慢慢道来:
马先生可能觉得自己的行为纯属个人行为,那“文化干部”只是把东西寄给了他,也是被他退回的。马先生又或许觉得此为私事,用不着向组织(院里)报告(汇报),因为那位干部又没把东西寄给院里,而且,“他开始给瑞典学院诺贝尔小组主席写信。”也是后来发现的。
而埃先生可能是代表一级机构来说的,毕竟他是那组织的前主席嘛。他的意思或许是表明,这一级组织从未收到过任何东西。若果真如此,那这个“寄东西”的说法,自然就是编的了。
但把这两头儿的话放在一起,还是觉得不免有一点问题:一,那位“文化干部”到底是否给“小组主席写信”了,若干小组主席确曾收到过信,则马说或属实。二,假如马先生真的收到过东西,并退还了东西,而埃先生并不知情,那怎么能随便说这是“胡说”呢。
这倒让我想起恩师萧乾先生(1910-1999)在世时曾亲口告诉我的一件事,(现在来看,这也属于口述历史,无从对证。)说许多年前,有位国内知名的作家托萧先生给美国的著名汉学家,翻译过沈从文、老舍、萧红小说的葛浩文先生写信,请求他将自己的小说翻译成英文,然后再找人翻译成瑞典文,并推荐参选诺奖;一旦得奖,奖金与之平分。
可见,如果这事是真的,至少可以说明,早有作家在动这个“分奖金”或“寄东西”的心眼了,倒不觉稀奇。也因此,闲扯这些既无意义,更没意思。还是以一颗平常心看诺奖就是了,第一,它是瑞典学院弄的一个奖,弄大了,弄得全世界关注,尤其一些国人,每到岁末,常常神经疼;第二,从得奖历史看,确有许多的得奖者属实至名归,,这正体现出此奖的权威;第三,也确实有似乎应该得到此奖的文豪级作家,活着时阴差阳错地与其失之交臂,难免令人既为那作家惋惜,同时也为诺奖遗憾;第四,又确实有得奖者无论是因政治还是文学,难以服众,则没少给诺奖惹来非议。第五,个别获奖者拒领此奖的事也有发生。第六,一个真正的作家,是不会为了什么奖项来写作的。
附后一篇旧文《马悦然先生与诺贝尔文学奖标准》。
马悦然先生与诺贝尔文学奖标准
马悦然先生的话并非“句句是真理”,这里仅举两个小例子。
第一,鲁迅拒绝诺奖提名的那封写给台静农的信,是白纸黑字的文献,而马悦然始终以为此事只是口传,并没有直接的证据。他说:“鲁迅是在1936年去世了,那个时候,1930年代根本就没有外边的人知道鲁迅是谁,也没听说过他的名字。《呐喊》、《彷徨》是1950年代才翻成外文,是杨宪益翻译的,翻译得很好,但是那个时候鲁迅已经不在了。”
这显示出马悦然中国现代文学史常识的缺乏,鲁迅的作品最早被翻译成英文,是1936年8月英国乔治·C·哈拉普公司出版的由斯诺编选,萧乾和杨刚协助翻译的《活的中国——现代中国短篇小说选》,里面收录了《药》、《一件小事》、《孔乙己》、《祝福》等多篇作品。
第二,人民文学出版社所出19卷本《老舍全集》的第15卷书信卷中,收录一封时间标明写于1956年至1957年间老舍致瑞典驻华使馆人员的短信,原文只有一句话:“‘I am not Cao Yu,I am Lao She,且不一一。’译为中文为‘我不是曹禺,我是老舍,且不一一。’”
乍一看,这封信有点令人摸不着头脑,不知所云。编者的脚注文字是:“瑞典大使馆的两位年轻的女工作人员告诉该使馆文化参赞马悦然说,与她们住在同一胡同里的是剧作家曹禺,并要马悦然替她们用中文写一封信,邀请这位著名的邻居去喝茶。结果收到信的是住在灯市口丰富胡同19号的老舍。老舍用此简短的一句话,回复了她们。”
不知是否可据此推断,当时担任驻华使馆文化参赞的马悦然,至少在他任职时,或准确到1956年至1957年间,并没有像他在许多年说的那样和老舍成为“当年的亲密知交”,否则应不会不知道住在丰富胡同19号的是老舍,而非曹禺。
最后想由此谈谈关于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奖标准。瑞典学院前院长埃斯普马克坦承:“这只是文学院(不知是否翻译的缘故,此处说的是文学院,而又不是瑞典学院了——笔者)设立的大大小小奖项中的一个,因为它的历史最长,而且国际影响最大,其标准的确立也就更为谨慎。当年,炸药发明者诺贝尔在弥留之际写下遗嘱,规定文学奖应当‘授予在文学领域里写出富于理想主义倾向的最杰出作品的人’。
“这个标准无疑是相当宽泛和含混的,各个时期的评委会委员们(此处也没有说是瑞典学院院士——笔者)自然对之有着不同的理解和解释。在开头的一二十年里,委员们在评选过程中往往显得谨慎有余而大胆不足,致使一些该得奖的优秀作家受到不应有的忽略,比如托尔斯泰、易卜生、卡夫卡、乔伊斯等。为此委员们曾受到来自各方面的批评和压力,当他们意识到这一点并试图弥补时为时已晚,因为根据诺贝尔的遗嘱,奖金不授给已经过世的作家。在其后的几十年里,委员会吸收了一些有着锐意创新思想的委员,尤其是一些既精通多种语言又有着深厚的文学造诣的著名学者,评奖的原则和标准也做了相应的调整。按照委员们的看法,有的作家之所以有着极高的知名度,并非因为他们真的写出了不朽的佳作,而是因为他们积极参加各种活动而把自己搞得声名赫赫,但实际上文学成就平平,对这样的作家诺贝尔奖是不能授予的。与其相反的是,有的作家虽没有什么名气,但写出的作品却有凝重的历史感和思想深度,艺术上又独树一帜,他们完全有可能被未来的读者和研究者发现,把奖金授给这些作家,一方面帮助他们成名,同时也体现了诺贝尔文学奖着眼于艺术探索和创新、着眼于未来理想这一原则。为此,我们把奖金授给了威廉·福克纳和写出了《荒原》的艾略特,尤其是前者在当时几乎鲜为人知,但现在却已被公认为20世纪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
我以为,这段话十分中肯。除了说明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奖历史上确曾出现过有失公允的存在,与一些世界文豪级大师失之交臂,不无遗憾。同时,也表明,诺奖又确实独具慧眼地挖掘出一些世界大师级的文豪。当然,还有一点不能否认,这也是许多作家都指出过的,诺奖在某些历史时段,明显受到意识形态因素的影响,使诺奖有失文学的纯粹性,也曾受指责成为了冷战时期的政治工具。
我觉得,今天的中国作家仍然可以拿鲁迅当年在致台静农信中表达出的对诺奖的那样一种态度,心平气和地来看待诺奖。一,从总体上看,“诺奖确实是有水平的,它不是靠侥幸可以得到”;二,单从2000年以后这几年的诺奖得主来看,虽然中国不缺乏具有天赋写作才华的作家,但与奈保尔(2001年)比一比,与库切(2003年)比一比,与耶利内克(2004年)比一比,与哈罗德·品特(2005年)比一比,与奥罕·帕慕克(2006年)比一比,与多丽丝·莱辛(2007年)比一比,以当下中国文学之生态,是否存在距离?三,世界上的优秀作家的确多的是,而诺奖不可能颁给所有的优秀作家。
也正因为此,马悦然在客气地殷切希望中国的文学教授和批评家们多为瑞典学院推荐优秀候候选人的同时,也向中国作家提出了疑问:“难道我们的作家就是为了某种文学奖而写作的吗?现在有许多事等着我们去做,为什么非要瞄准某个奖项去写作呢?再说,诺贝尔文学奖也并非衡量一个作家优劣的唯一标准。”前一段时间以来,他一直强调,“诺贝尔文学奖是颁发给作家,而不是给国家的。我想告诉中国的作家们,不要把这个奖看得太重要。它其实没有那么重要,得奖人并不是‘世界冠军’。”同时,他提到,中国作家在过去100多年里没有获奖,跟没有好的翻译有关。在瑞典只有两人翻译中文作品,一个是他,一个是他的学生陈安娜。他说,近百年来中国诞生了很多优秀的小说家、诗人,很多人完全有资格拿诺贝尔奖,或多或少因为翻译的原因,这些作品未能被西方接受。比如,像电视节目为收视率而迎合“大众”一样,为迎合美国读者“大众”的需求,《骆驼祥子》的美国译者,竟把小说原来最后一章的悲剧结局完全篡改,改成祥子跟小福子团圆了。“这样的翻译,怎么能让读者了解到作家的真实水平?”
诺贝尔文学奖不是一项国家荣誉,不错,它确是一项举世瞩目的国际性文学大奖,每到年终岁末,都牵动着各国文学界的神经,似乎对中国尤甚。毕竟在上个世纪的百年,诺奖榜上还没有写下中国作家的名字。至于提名,顶多也就是个精神自慰,明明被放了鸽子,还一厢情愿地抱憾终生,何况有的可能还纯属子虚乌有。
总之,一句话,诺贝尔文学奖绝非国际认证的衡量文学的唯一标准,文学也不可能有唯一标准。中国作家不必心理负担过重,不必心里泛酸,更不必感到尴尬与难堪,甚至患上精神偏执。再简单不过的道理是,管人家诺奖怎么评和评谁,那是别人家的事,咱只眼瞧着自己,即便从宽泛的标准,也要看自己能否成为诺贝尔先生遗嘱中所说的“写出富于理想主义倾向的最杰出作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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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推理,其实很多时侯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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