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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13 08:11:11 来源:法制日报
关注理由
卫生部近日发布《加强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患者医生双向签字拒红包”的条款引起高度关注。《法制日报》记者发现,实际上,在红包条款之外,此次征求意见稿亮点颇多:首先,突出防控为主。其次,直指公立医院。但应该看到的是,防控制度固然应该详备,不落实便无甚意义。如果此次指导意见的发布真的能够摆脱“看上去很美”的命运,那无疑是一件值得人们期待的事情。
“我是医务工作者,在我从医27年生涯中,我确实救了不少人的命……今天我站在这里,心情很沉重,我违反了国家的法律,犯了受贿罪,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孙华因利用职务之便,在药品采购、工程建设、财务审批、人事管理领域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获利54万余元,站在了被告人席上。
而就在孙华受审前一天,卫生部发布《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对于包括决策权、基建权、采购权等在内的多项医院管理权进行了明确规定。
院长职权“包罗万象”
今年50岁的孙华,1998年8月至2004年11月任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副处职)、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2004年11月至2009年7月兼任市妇幼保健院院长;2009年7月至案发前任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
据检察机关指控,孙华于2002年至2011年间,利用负责第一人民医院药事管理等工作、主持妇幼保健院全面工作的职务之便,在医疗设备及药品采购、工程建设、财务审批、人事管理等方面为多家企业和个人牟取利益,先后13次收受王某等人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54万余元。
采购医疗设备、采购新药、空调净化工程的城建、招聘医务工作者、提升医院中层干部……在检察机关的公诉中,这些都成为了孙华受贿的途径。在庭审过程中,孙华也对其中的绝大多数数目款项供认不讳。
“这并不稀奇,在医院特别是公立医院这样一个比较特殊的机构,带有行政权力的‘一把手’在设计采购、人事、财务甚至是基建方面都有发言权甚至决定权,从而导致了我们自己都开玩笑说‘医院一把手都快成高危职业’了。”北京某三级医院的田姓主任对记者说。
大权大贪小权小贪
“只要有一定的权力,在目前公立医院体制下,就有利可图。”
在左思右想之后,北京某三级医院的外科主任张丹拒绝了私立医院年薪20万元的招聘。
“虽然在公立医院,我拼命干每个月的工资也就1万元出头,但是其他收入有啊。而在私立医院我只能靠干活挣钱,其他收入是根本不可能有的。”对于“其他收入”的定义,张丹笑了笑坦言,“就是你们抨击的回扣什么的。”
张丹说,从业20年,经历了大中小各型医院,“在医院的管理方式上,和医疗水平无关,都是万变不离其宗的‘一把手’方式。所以在中国目前的医院里,大家都多多少少要争个小头目当。”
“你看现在在医疗系统,各种职称、升级考试为什么那么火爆,还不是因为硬件上去了,才能朝着‘有利可图’的官位进攻。”张丹说,“手术室两年装修一次,医疗设备没怎么用就换新的,进个护士‘水涨船高’已经超过10万元……这样的事情似乎在每家医院都在上演,主人公是院长、副院长等等的‘一把手’们,像我们这些科主任的小‘官儿’也就是在药品上有些‘油水’,但是到了进药这些关键环节也没有我们什么事情。”
此前,《法制日报》记者曾参与过多起医疗腐败案的调查报道。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医疗腐败案件的一个极为特殊的特点是“大权可能大犯罪,小权可能小犯罪”。
[责任编辑:贾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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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一把手“一言堂”现象带来腐败空间
2012-08-13 08:11:11 来源:法制日报
对此,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专门审理此类案件的检察官向记者介绍说:“医药卫生领域的腐败从药品生产开始,遍布于每一个环节。医疗腐败案件主体涉及职务层级多,不仅包括中、高级纵向领导关系,同时涉及横向业务管理,且涉案人员均为担任一定职务的实权人物。”
为此,卫生部出重拳,发布《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对于医院管理权进行明确把控。
在开展医院管理廉洁风险防控、促进医院管理干部规范用权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基建权要实行工程造价跟踪审计,重点防范招投标和资金管理使用中的廉洁风险;采购权要重点加强药品、设备、试剂、耗材等物资采购的监管,加强对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的管理;人事权要强化对干部任用、人员招聘、职称评审、编制管理、转岗和执业资格管理的监控;财务权要强化对资金集中统一管理、执行财务内控制度和基建项目、大额购置、专项资金等重点支出的监控。
“卫生部推出的医院管理权力改革方案,抓住了牛鼻子,方向完全正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乔新生向记者表示,“当前我国事业单位存在的最大问题就在于权力过于集中。只有在决策执行体制上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才能解决我国当前事业单位改革中存在的瓶颈制约问题。”
管理高度集权是病因
但与此同时,征求意见稿在一些医务工作者看来,可能只是“看上去很美”。
“关于决策权、基建权、采购权等医院管理权的规定目前已经存在于纸面之上了,只是没有执行。”从业十余年,供职于北京市一家三甲医院的韩霞对记者说,“比如说在采购方面,的确是按照征求意见稿附则公立医院医院管理廉洁风险防控规则中‘由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组)组织,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从本单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临床、药学人员中随机抽取专家,以票决制方式确定’,‘按照编制采购计划、单位主管领导审批、专门委员会论证、制定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开展资质审核、组织招标评标、签署供货合同和采购验收’等规定程序进行,但拍板的时候仍旧是主管领导一个人说了算。”
查阅相关资料,记者也发现,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对医疗腐败着力甚巨、出手颇重,制度建设逐步健全。前不久,卫生部发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明确指出“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应该廉洁自律,恪守医德,不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早在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即提出,医生收回扣将不再仅仅属于职业道德或者纪律的范畴,而被归入商业贿赂,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量刑。
然而,医疗腐败却屡打不绝。
北京大学教授李成言认为:“当前医院管理行政化现象非常严重,高度集权产生了腐败的空间。而药品直接购销方式以及医院经费自筹的政策,造成的以药养医的局面,使得医疗系统成为腐败易发、高发领域。”
在李成言看来,缺乏监督更使得医疗系统的腐败越发难以遏制。
对此,乔新生建议说,我国在医疗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实行医药分离,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单位寻租空间,“但必须看到,在现有的医疗体制框架内,医疗机构的负责人仍然享有比较大的权力。解决权力失控的问题,必须从基础建设做起,一方面增加决策和执行的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另一方面要对决策的效果进行必要的审计,防止由于错误决策而降低资源配置的效率。坦率地说,卫生部出台的系列改革措施具有一定的针对性,但是要想把这些措施落到实处,还必须进行自下而上的监督。否则,这项管理措施很可能会流于形式”。
此外,据业内专家透露,目前我国个别医院正在试行医院管理权改革,以把控权力滥用,“主要是实行董事制度,董事会分别由3名医院代表、1名社会代表、2名相关部门代表组成,互相监督,以避免权力集中带来的腐败现象”。
[责任编辑:贾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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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ealth.gmw.cn/2012-08/13/content_4776597.htm
不是一言堂就是相互扯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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