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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在外地作案入狱的杀人嫌犯过堂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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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5 22: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邻里琐事杀害河源7岁女童埋尸后潜逃 嫌犯过堂受审


  大洋网讯(广州日报记者曾焕阳 通讯员殷水泉、张容)记者今日(10月15日)从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经广州日报连续多次报道(详见广州日报去年6月15日AII11版、6月16日A15版和今年1月4日A7版报道)、备受社会各界和全国网友关注的河源市区莫名失踪的7岁女童古梓君,去年失踪后惨遭他人杀害的一宗刑事要案,日前在该院公开开庭审理,杀人疑犯陆某洪(男,现年22岁,福建省沙县人)被押上法庭,陆某洪当天在审判庭被告席上当庭认罪。

  据当地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因邻里琐事,被告人陆某洪对被害人古梓君家人怀恨在心,并伺机报复。去年6月11日晚上10时许,7岁女童古梓君与邻居家的小孩在陆某洪父亲罗某锋(另案处理)经营的“沙县小吃”店门口附近玩耍,后只剩下古梓君一人在门口玩。陆某洪见状,便走到古梓君面前拿出玻璃珠,并以店里还有很多为由,将古梓君骗至小吃店的卫生间内,将其掐至没有呼吸,并将古梓君的尸体藏到自己房间内的衣柜里。

  同年6月13日下午4时许,陆某洪用父亲罗某锋的电动车将装有古梓君尸体的紫色行李箱运到源城区新江三路庄田村一建筑楼盘南侧一斜坡,用铁铲挖了一个1米多深、直径约1米的坑,同时将装有古某君尸体的紫色行李箱放入坑中,并在箱子上面放置一块塑料板,用土填平土坑后离开现场。6月21日,陆某洪乘车离开河源市区,回到福建老家。同年8月30日,陆某洪因犯盗窃罪被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12月27日,河源市公安机关赶赴福建省沙县看守所,将服刑的陆某洪抓获归案。经审讯,陆某最终向河源警方交代了其本人为报复杀害古梓君的犯罪过程。据陆某洪供述,案发数天前,自己曾到古家的楼上上网,因古家人改了电脑密码,他由此怀恨在心,本想报复一下古梓君的母亲和哥哥,但一直没有机会,于是便转移目标,最终将古梓君杀害并埋尸在附近的一处楼盘工地旁。

  在当天的庭审过程中,杀人疑犯陆某洪对自己故意杀害7岁女童古梓君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当庭认罪。法院庭审后,对该案的审判结果将择日作出宣判。
http://news.dayoo.com/news/201210/15/85080_26751414.htm

罪犯心理极度扭曲,只因为一点琐事就对小童下毒手,罪该万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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