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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南充男子寄颗子弹 欲敲诈妻子的姨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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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3 09: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充男子青某因沉溺赌博输了钱,春节手头吃紧,便给妻子的姨妈寄去装有子弹的恐吓信,意欲敲诈30万元。阴谋败露后,青某因敲诈勒索(未遂)及其他罪行,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写信敲诈附子弹一枚

  2011年12月中旬,33岁的青某到南充市某局报到上班。为庆祝,朋友们轮番做东请他吃饭,青某也经常回请。酒足饭饱之后,青某时常参与赌博,输多赢少。因为妻子没有工作,家中还有一个两岁的孩子,眼看春节将至,置办年货的钱都没有,青某便产生了敲诈的念头。

  青妻有一位姨妈彭某,家中有几人在企事业单位上班,丈夫蒋某还在做生意,经济条件较好,于是他决定向对方伸出黑手。一天中午,青某用单位的电脑写了一封匿名信,内容是:蒋老板,我知道你儿子和儿媳妇都在上班,你又在办企业,请你给我准备好30万过年费,不要报警。送来子弹证明实力,如果不给钱的话,子弹就会射到你家里人的身上。2012年1月4日上午,青某将装有一颗五四式制式子弹的敲诈信,悄悄放到蒋家丰田车驾驶室的门把手上。

  打电话勒索操普通话

  2012年1月7日,青某买了张手机卡,给姨妈彭某打电话。他用普通话问对方:“东西准备好了没有?”接到敲诈信后已及时报警,彭某便按民警的吩咐回答:“准备好了。”青某便说:“三天后交钱,到时候再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当晚,彭某的儿子小蒋给表姐夫青某打电话,请青某开车送自己去顺庆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报案。路上听说对方此前已报警,青某十分不安。1月8日中午,青某又给彭某打电话,他说:“我只是求财,你们最好不要把事情搞大,把30万元准备好,过几天我再和你联系。”

  事态不妙丢弃手机卡

  2012年1月9日,青某隐约感到事态不妙,遂将作案用的手机卡抽出,扔在单位大楼外停车场的绿化带里。

  据办案人员介绍,案发后,青某的经历和表现使其进入警方视线。1月11日,警方在掌握大量证据之后,将青某抓获归案。当天,民警还在其家中搜出了39发空包弹和42发手枪子弹。青某主动交代,这些子弹是他偷来的。这一天,距青某到单位上班还不到一个月。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鉴于青某悔罪态度诚恳,并供述了警方尚未掌握的其他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因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青某犯敲诈勒索(未遂)、私藏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来源:http://news.xinmin.cn/shehui/2012/10/13/16690337.html

  评论:为了钱,什么都可以不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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