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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刘昌松:转发微博怎能被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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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1 11:24: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此案最可质疑的就是,微博的原创者没有事、没有被处罚,仍然在公共空间中发言,转发者反而被安上了罪名。

昨天上午,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重庆彭水县大学生“村官”任建宇转发微博被劳教申诉案。去年4月至8月,任建宇在网上以多种方式发表批评、“攻击”政府言论,被劳教两年。本案将择期宣判。(《新华网》10月10日)

新华网的消息虽短,引起网民的关注却是强烈的。这很好理解:任建宇被认定违法的100多条信息,主要都是转发别人的;全国5亿多网民,有多少人没转发过引起自己共鸣的帖子呢?看到任建宇被劳教,平时关心时政新闻的网友,恐怕都会惊出一身冷汗。可以说,关注任建宇的命运就是关注自己的命运。

此案最可质疑的就是,微博的原创者没有事、没有被处罚,仍然在公共空间中发言,有的还在给官员上课,转发者反而被安上了“颠覆国家政权”等罪名,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此案不禁让人联想起三个月前的另一起因言获罪案,即重庆网民“方竹笋”因发“一坨屎”微博被劳教一年申诉案,那起行政诉讼案件也是重庆市第三中级法院审理的,案件的主要事实更是发帖而不是转帖。法院最后以“虽然言辞不雅,但不属于散布谣言,也未造成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严重后果,更不具备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为由,确认劳动教养一年的决定违法。

上述判决让人感到了希望。目前,任建宇还不是自由之身,根据行诉法解释的规定,公民因被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提起诉讼的,其近亲属可以依其口头或者书面委托以该公民的名义提起诉讼。正是根据这一规定,也正是“方竹笋”获得公正裁判让其对司法环境有了信心,任建宇的父亲才代子提起了本诉。

就在前天,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姜伟表示:劳教制度的一些规定和认定程序“存在问题”,“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具体的改革方案”。在劳教制度改革已经成为社会共识的背景下,一些劳教冤案理应尽快依法得到解决、纠正。

希望本案能得到公正审判,还任建宇以自由,体现国家对公民表达权的保护,还公众以信心。

□刘昌松(律师)
http://news.ifeng.com/opinion/po ... 11/18162821_0.shtml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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