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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超生包养情人等将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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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4 14:5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北京10月4日电(记者赵超)记者近日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已于日前公布并实施。这一暂行规定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职业道德将受到相应处分。

  暂行规定列举了6种需要进行处分的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包括利用专业技术或者技能实施违法违纪行为;有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利用职业身份进行利诱、威胁或者误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利用权威、地位或者掌控的资源,压制不同观点,限制学术自由,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在申报岗位、项目、荣誉等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存在这些行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暂行规定明确,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的行为也要进行处分,包括制造、传播违法违禁物品及信息;组织、参与卖淫、嫖娼等色情活动;吸食毒品或者组织、参与赌博活动;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包养情人;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等。

  暂行规定还明确了对违反政治纪律、违反工作纪律失职渎职、违反廉洁从业纪律、违反财经纪律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发布实施,有利于严肃事业单位纪律,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保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链接:http://news.sina.com.cn/c/2012-10-04/084925299448.shtml
规定是规定,实际上执行起来会遇到众多问题,估计难以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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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4 21:5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次重申一些重要的原则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在新形势下如何贯彻和执行,是一件很难很难的事情。举两个列:
1) “利用专业技术或者技能实施违法违纪行为”,网上盛传前重庆公安局长王立军在未获得许可的条件下对他人进行监听,如果不是因为某些原因,这种事情根本就不可能浮出水面。 同理,实验试剂中被加入一些抑制物或改变实验结果的物质的事情,时有发生,而一线实验人员对此都讳莫如深,谁有能力来举证?
2) “利用权威、地位或者掌控的资源,压制不同观点,限制学术自由,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在具体操作中更是一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得事情,强势方说弱势方不听从领导安排,弱势方说强势方是压制,谁有能力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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