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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女大学生当饭店传菜员 被辞退后索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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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 08:5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10-01 07:08:37 来源:扬子晚报

 罗小姐(化名)家在北方农村,4年前来南京上大学,去年夏天本科毕业后,不想回老家发展,就留在了南京找工作。今年8月,罗小姐应聘到新街口一家饭店当传菜员,月薪1500元。罗小姐觉得自己工作也很尽责,但是没到半个月,老板就把她给辞退了。这下罗小姐不干了,她来到白下区矛盾服务中心讨说法,而让人惊奇的是,罗小姐要的不只是工资补偿,还有5000元的精神损失费。

  罗小姐到了白下区矛盾服务中心见到调解员,拿出了自己的本科毕业证,然后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说自己被“农村人欺负了”,一定要找老板讨要精神损失费。罗小姐说,今年她应聘到新街口一家饭店当传菜员,自己工作热情,不管是推销菜和酒水,都出尽风头,很得客人喜欢。但是她的能力被周围的同事们妒忌了,大家一起针对她,找她的茬。她觉得自己一个大学生,被一帮“农村打工妹”欺负,心中很是不平,就和同事们吵了起来,事情闹到了老板那里,没想到老板竟然帮着同事说话,于是自己和老板也吵了起来,最终老板一气之下把罗小姐辞了。罗小姐觉得自己帮老板揽了很多生意,老板还这样对自己,非常不平衡,于是就到白下区矛盾服务中心讨说法,一定要老板赔偿自己精神损失费5000元。

  调解员又请来了饭店的王老板了解情况,一提起罗小姐,王老板表示自己活了快50岁,也没碰到过这样“大牌”的服务员。王老板聘用了罗小姐之后,开始时确实感觉她素质高,和客人交流起来比较有亲和力,很得客人喜欢。尤其在推销饭菜和酒水时,罗小姐一个人的风头盖过了酒店里的所有人,甚至把厂家派来的啤酒促销小姐都比下去了。

  但是没过几天,王老板就发现,罗小姐的“谱”也不是一般服务员可以比的。她认为只有自己是大学生,别的同事都是“农村人”,经常在工作中颐指气使,说话很不客气,这样一来她就犯了众怒。本来王老板好意提醒她,找她谈话让她注意下自己的言行和别人的沟通方式,但是没想到罗小姐根本不买账,“哎,你不知道,有的时候,她比我还像老板。我要是不请她另谋高就,我那些服务员都不干了,你说我有什么办法。”

  最后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王老板多补偿罗小姐一个月工资1500元。 通讯员 宋宇

http://edu.gmw.cn/2012-10/01/content_5256256.htm
涉世之初的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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