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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6 10: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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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5楼shao2006于2012-09-26 10:37发表的 :
具体事具体分析,打人有对的,也有不对的。用一件完全不一样的事来给另一件事下结论,楼主有点好笑。
问题在于打人的韩教授要大家回归到文革路线上面来,而且他打了和他意见不太一致的老人,这点上看文革的恶行还在这些给文革叫好的人的头脑中间起作用!
倘若德国大学生再行纳粹举手礼?
http://blog.ifeng.com/article/18241255.html
【牛虻
从小在军营长大,十五岁进了军工企业。之后四十余年效力于多家机构,至今仍处一线。这些年,在中国大地上。我呢,东西南北中,都呆过,党政军民学,都干过。以八九为界,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八九前,在体制内工厂、机关、院校从事管理和教学。八九后,于体制外外企、合资、上市企业从事管理和市场。四十年来,虽只是小人物,也曾有过三起三落的经历,可谓“跌宕人生”。但,我从不后悔!】
您能否想象,倘若在今天,德国某所高等院校学生,在毕业典礼上,身披七十年前纳粹党卫军冲锋队战袍,手持希特勒“我的奋斗”小书,咧着大嘴,对着镜头齐刷刷直楞楞向前呈45度角伸出右臂,以当年纳粹举手礼的姿态向世人证明,他她们经过四年苦读,在大长了各类知识后,今天终于毕业的那幅场景?
若有此画面,您会有如何感受?高兴?欣赏?厌恶?痛恨?或者无动于衷,麻木不仁?可能各有各的感受。倘若您问我的感受是什么?以上均不是!我的感受是:惊愕并惊竦(“郡内惊竦,莫不震慑”)!同时还伴随着从骨髓里冒出的一股----寒气!(信不信由你!)
…据京华日报6月8日报道: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的49名应届本科毕业生身穿军装,手拿“红宝书”,做出“忠字舞”动作,在网络引起一片讨论。7日,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和拍照学生称,照片中所穿的只是租借的军装,手捧“红宝书”的造型也是应他人要求做出….
我本人文革时亦是“红卫兵”底层组织一员,尽管今天我们可以说:文革当年“红卫兵”是被某些政治人物或某类政治力量所利用,所操纵的!但至今为此,一想起“红卫兵”同类因文革中“打砸抢”的疯癫丑行,而给全民族带来不可饶恕的深重罪孽时,我常常为那一代的同类人,陷于深深地忏悔之中!我也常向上苍祈祷,愿文革时中华民族历史上的那些惨烈画面,在中国的大地上,永远不再出现!
马克思在162年前就曾说过这么一句名言:历史上常常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今天,没想到那些文革场景中为文革亲历者所极其熟悉的动作和举止,且以“惊人的相似之处”,通过媒体再现于国人眼前!这让我们这些约占全中国人口总数三分之一之多的文革亲历者,怎能不感到震惊?!
值得震惊的还不仅这些,我注意到凤凰网发表此文后,紧随着还有一个网络调查。调查题目为:毕业季各种创意毕业照层出不穷,你如何评价?
第一个问题:你认为拍摄这组照片是否合适?
答:“不合适,文革是民族之痛,岂可娱乐”,占 36%
答:“合适,拍毕业照不就图一乐嘛”,占60%。
答:“说不清”,占 4%。
第二个问题:你是否认同网络上对于这些学生的批评?
答:“认同,文革需要反思和警惕,它的象征符号使用应当受限”,占 34%。
答:“不认同,拍个毕业照用的着上纲上线吗 ”占63%。
答:“说不清”,占 3%。
第三个问题:毕业季各种创意毕业照层出不穷,你如何评价?
答:“对于某些具有象征意义的符号还是应警惕使用”,占34%。
答:“毕业照是一生难忘记忆,应多多包容”,占 31%。
答:“大家就是图一乐,批评也没必要上纲上线”,占32%。
答:“说不清”,占 3%。
各位看客请注意了,对华中师大毕业生上述作法持批评态度的,仅在参与调查回答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且对些持非批评或容忍态度的占三分之二,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大多数”!当然,考虑到上网人数的年龄结构,这组数据不一定太准确。但,已足以说明问题!
文革结束三十多年啦!尽管党和国家将十年文革定为是中华民族史上一场史无前例地“浩劫”,这也是文革结束不久后全社会的共识!但这些年,我们的党,我们的国家,我们的人民,全都忙于搞经济建设喽。不错,人,是富起来了!但,魂儿,还在吗?有没有“民族魂”这个东东?当今社会,还有几人想过这类问题吗?
说实在的,对这些孩子们的无知行为,我不置厚非。“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虽然此时我眼前浮现的是杜牧一千多年前的绝句。但,我还是不想过多的指责这些年轻的孩子!我认为:即便有错,错也不在他们!而是错在我们的教育,是我们的教育出了问题!而是错在我们的……(此处省略若干字)出了问题!!!
文革结束多年来,有许多有识之士,都曾大声疾呼过:要重视文革史的教育,要防止文革再次重演。从当年巴金老建立“文革博物馆”的呼吁,到两个多月前国务院总理“防止文革重演”的警言。为什么,这些呼吁和警言,一再为社会所忽视,所置若罔闻呢?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也不知道!就算个人能于深思中悟出点什么 ,感觉到那么一两点,我也不愿说,不想说,不能说,不敢说!因为,即使说了,您也看不到,说了也白说!
2012/6/9
纳粹大屠杀与文革暴行的比较
刘牧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0d6d77010007x9.html
一、问题的提出
我的目的是对一种常见的观点提出疑问,这种观点认为六十年代的红卫兵
暴行同四十年代纳粹对犹太人的集体屠杀本质上一样的,红卫兵不过是将
纳粹暴行从德国复制到中国而已,对于二者的差别,人们只是简单地说红
卫兵虽然也很残忍,但也许还比不上纳粹。类似的说法在网上几乎随处可
见,特别是人们揭露专制集权的罪恶时,一大堆例子会被举出来:纳粹的
种族灭绝,斯大林的大清洗,红色高棉的大屠杀,红卫兵的暴行…….。
这种论证方式也许是气势雄浑的,但是对于解决我们的问题却毫无帮助。
我们的目的不是要给所有的罪犯都贴上魔鬼的标签,然后简单地把他们全
部处决,宣布邪恶已经铲除,正义彻底实现(这么做使我想起了电影中害
怕阴谋败露的人杀人灭口的行为)。我们容易犯的错误就是把对责任承担
者的判定和对罪行的原因分析混淆起来:问题的全部关键是抓住拉登,或
者审判进行大屠杀的刽子手。操作的技巧就在于把全部的恶归给一方,而
把全部的善留给另一方。我们倾向将法律和道德的思路运用到一切层面上
,整个世界被分成好人和坏人,罪犯和受害者(也许同时还兼任法官和行
刑者,如911中的美国)。而我怀疑这么做会妨碍我们深入了解众多罪行
的根源和表现形式,会妨碍我们采取有效的手段来杜绝这些罪行,通俗地
说我们往往是治标不治本,我们对罪行的表层原因深恶痛绝,而同时却心
安理得地继续生活在其深层原因中。我的基本思路是不存在抽象的罪恶,
只存在具体的罪恶,而我们往往是把罪恶平面化了,然后只剩下一个数量
维度,即我们只讨论罪恶的大小,只有重罪和轻罪,它们在质的方面是无
差异的。刑罚制度中徒刑的广泛运用助长了这一倾向,我们将不同罪恶的
差异还原为判刑年限的差别。而我的基本想法是罪恶是一个立体的结构,
刑罚制度却把这个结构削平了。
二,分析部分
稍加留意会发现,我们平时笼统地称做死亡的现象实际上包含了两个部分
:死亡的过程和死亡本身。前者是垂死者感受死亡所带来的痛苦(包括精
神的和肉体的)的阶段,后者是死亡的完成,即生命的终结。这两个部分
都是内在于死亡的,惟其如此我们才有可能讨论“无痛苦的死亡”——这
个概念正是以死亡所带来的痛苦为参照系来确立自身的。于是杀人的行为
就显得比我们最初认为的更加富有层次感了,每一次杀害都获得了两个层
面的效果:它既给受害者带来痛苦,又最终结束了他的痛苦——死亡完成
。而我猜测这两种效果之间存在着内在关系,并且这种关系并不是一成不
变的。大概说来,这种关系存在着两种极端形式:以最少的死亡获得最多
的痛苦,或者以最少的痛苦换取最多的死亡。换个说法,前者的问题是假
定杀死的个体数既定,我们如何榨取出尽可能多的痛苦,而后者是假定付
出的受害者的总痛苦既定,如何在此前提下杀死尽可能多的人(这当然只
是一种比喻的说法,借用了经济学中的成本收益分析的概念)。在这两种
极端形式之间,可能存在着一系列中间状态。不同社会对待杀人的态度的
不同也许可以归结为二种效果的关系的不同。在某些社会中人们更注重死
亡所带来的痛苦,制造痛苦是目的,而死亡具有手段的性质,人们以杀死
别人为成本来换取受害者的痛苦,我们称之为传统社会,文革暴行基本上
属于这个范畴;而在另一些社会中人们则主要追求死亡的数量,而痛苦作
为某种必须付出的成本则被期望越少越好(因为它对于主要目的的达到往
往起到负面的作用),这类社会就是所谓的现代社会,纳粹大屠杀就在其
中。从这个角度看来传统社会同现代社会对杀人的态度的区别并不在于人
类逐渐摆脱了野蛮残忍的状态,变得日益人道和宽容,从嗜杀成性变得越
来越尊重生命。它们的区别仅仅在于对于杀人的两个层面中的哪一个更为
看重。对于传统社会我想到的主要例子就是在广泛存在的公开处决制度,
死刑从来就不是单一,它有着复杂的结构,我今天在未名看到的一篇文章
就提到了中国的十种死刑“人彘、鸩与绫、炮烙、族、定杀、腰斩、宫、
凌迟、轘、殛”,死刑的结果是无差异的,但其过程却是“丰富多彩”的
,人们可以通过无数种方式杀死犯人,而且这个过程中给犯人制造的痛苦
可以达到难以想象的程度,比如五马分尸,凌迟(死亡的过程象丘陵一样
缓)。死刑是一种精致的肉体痛苦制造技术。死亡往往退居次要地位,人
们真正关心的是敌人是怎样死的“一刀杀了他,未免太便宜他了吧”。每
一个被杀死的人在走向死亡的过程中都要负荷尽可能多的痛苦,这恰恰是
文革中红卫兵暴行的特征:红卫兵发明了很多中折磨受害者的办法(包括
精神上的和肉体上的):殴打(这本身就是多样的,富有“创造性”和“
想象力”),剃阴阳头,游街,戴高帽子,喷气式。一个有力的证据就是
受害者中自杀占了非常高的比例:人们宁愿结束生命也不愿再活着受罪。
红卫兵在受害者死前最大限度地从他身上榨取痛苦,而自杀作为“自绝于
人民”被认为是可耻的。当然出现过很多集体屠杀的事例,但这类事例在
总体上不占主流,多数情况下迫害是漫长的,无休止的。而在纳粹德国,
大屠杀却呈现出完全不同的面貌。事实上犹太人在死前所遭受的肉体痛苦
是非常小的,至少是很短暂的,他们往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送进了毒
气室。总的来说纳粹的兴趣不在于折磨犹太人,而只在于消灭他们。深入
的历史研究为我们提供了同《辛德勒的名单》传达给我们的有所不同的信
息:事实上,集中营的绝大多数党卫军军官并非虐待狂,负责毒气室的管
理与经济厅的雇员更只是一些普通的文官。但是这些人只要按动一下电钮
,打开一个阀门,就会有成百上千的人死于非命。纳粹需要的“准确,快
速,清楚,谨慎,一致,严格服从,减少摩擦,降低物质和人力消耗”,
这完全符合现代官僚体系的运转原则,总之大屠杀需要理性和效率、成本
收益核算,而不是意识形态的狂热或残忍。将红卫兵和纳粹相提并论的人
往往忽视了这样一个事实:在这两个事件中,杀人者和受害者的比例是不
同,1966-1969年红卫兵的人数大约达到数千万,而直接死于迫害的人数
说法不一,从几十万到几百万不等,那么结果是平均10个-100个红卫兵
才能杀死一个人;与此不同的是参与纳粹大屠杀的人员不会超过一万人,
而1941-1945死于毒气室的却有600万人。同样我们可以相信成千上万人
批斗(并致死)一个人(当然可能会有陪斗的)的场面是常见的,但是一
个人批斗上千人确是不可能的。红卫兵的暴行往往是奢侈的,它要动员很
大的人力物力(起码标语,台子,场地是必须的),并且具有明显的仪式
化特征,批斗象一出戏剧一样激动人心,而毒气室是没有观众的,屠杀是
不可见的。但我们不应该匆忙得出结论说红卫兵暴行是原始的,低效率的
,这么说只有部分的正确性,实际上就红卫兵所要达到的目标——制造痛
苦而言,它同样是高效率的。红卫兵和纳粹都在生产,只不过前者的产品
是痛苦,是个性化的无法计量的,而后者的产品是死亡,是同质的,可计
量的。正因为这样,红卫兵用不同的酷刑来对待同一个人,纳粹正相反,
他们用同一种办法来处死所有的人。
三、结论部分
通过本文我试图提供一个坐标系(它有两个轴,痛苦和死亡),这个坐标
系使我们有可能把原来被笼统地称做反人类,反社会的暴行,大屠杀,种族
灭绝等等的众多罪行,加以区别和定位,我们试图用逻辑的系统性代替经
验的杂多性,各种暴行都会在系统中找到自己的位置。这样做的后果之一
就是很多原来属于同一类的屠杀就被区别开来了,比如1938年德国发生
的“碎玻璃之夜”的反犹暴乱就被划到前现代范畴从而与红卫兵暴行有更
多的亲缘关系,而与随后发生的大屠杀根本不同。当然另一个后果就是许
多被认为根本不同的事件,如广岛和长歧的原子弹同毒气室的联系就显得
比原来紧密了。当我们发现两个表面上类似的历史现象时,也许会迫不及
待的证明二者的亲缘关系,我们会试图说服自己发生较晚的事件起源于较
早的事件,这是一种根深蒂固的发生学思路。我想指出的只是除此之外还
存在其他可能的分析问题的思路第二点结论就是我反对面对暴行给我们心
灵造成的冲击,匆忙地慨叹人性的凶残丑恶。对暴行作出的人性阴暗面在
特定情况下被释放和恶性膨胀的解释也许并不全错,但至少毫无意义。这
就象是问:他为什么吃苹果,答道:因为他喜欢吃苹果。或者问:这个农
民为什么进城,答道:因为城市有吸引他的力量。再或者问:俄底蒲斯为
什么杀父娶母?答道:因为他的俄底蒲斯情节在起作用。这类解释除了把
一个我们不了解的东西归结为另一个我们不了解的东西的后果之外什么也
没做。人性丑恶论解释不了纳粹官员的一丝不苟,廉洁高效,并且大部分
人并未表现出特别的残暴。红卫兵的暴行也许是出于残忍,但是这解释不
了其制造痛苦的技术的复杂性。也许我们应该坚持用文化的特殊性来代替
人性的普遍性,并试图表明经验上呈现杂多面貌的不同文化的内在联系。
简单地用人性解释一切可能使我们失去了解暴行真正原因的机会。说的具
体点,在今天日益现代化的中国,文革重演的机会也许越来越小了,大屠
杀的阴影可能日益笼罩在我们的头顶,而我们自己却茫然不觉。
本文写于2001年末,分析比较粗糙,比如,说纳粹的目的是追求死亡的
数量是问题的,但是说红卫兵的目的是追求痛苦似乎证据并不充分,而且
“死亡数量的最大化”易于被理解,“痛苦的最大化”如何能够清晰地被
理解呢?痛苦本身种类繁多,而且如何对它们进行度量呢?不同个体之间
的痛苦如何加总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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