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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茶座】] 大明与大强:一个关于人权与主权的寓言[原创:请求加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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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0 04:4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男人大强经常打老婆翠花,也经常打孩子小强,在大强眼里,男尊女卑,打老婆天经地义,自己是家长,孩子是自己生出来的,打孩子也是天经地义。打完后他还继续出去挣钱,也会养活他老婆,养活小强。翠花自小也接受的是男尊女卑、长幼有序的教育,认为自己和孩子被打很正常,因为自己是女的,而且大强还赚钱养活一家人。另外一个男人大明,认为男女平等,打老婆是错的;还认为家长与孩子平等,孩子应当得到爱护,打孩子也是错的。看到大强经常打老婆孩子,就非常愤怒。然后他便以大强经常打老婆为由,去打大强,或者去鼓动翠花带着孩子小强与大强离婚。
  在这个故事中:
  1,存在两种观念“男尊女卑,家长权威,打老婆孩子天经地义”和“男女平等,家长与子女平等,打老婆孩子是错误的”。二者比较,我们都承认后一种观念是先进的。
  2,但即使后面一种观念是先进的,大明以大强违反此观念而“打老婆孩子”为由,去打大强,或者拆散他们的家庭,也是不对的,或者至少是存在争议的。
  3,大明以“男女平等、家长与子女平等,男人不应打老婆孩子”为由去打大强或拆散大强与翠花一家,这是不对的或至少是有争议的。但是,大强却不能以大明的行动是错误和有争议的,来证明他自己打老婆孩子的做法是正确的。
  4,翠花和小强长期生活在“男尊女卑,家长享有绝对权威”的观念和环境之下,也接受了这种观念。当看到大明打大强时,便会合力去打大明。或者当大明鼓动翠花与小强离开大强时,他们反而会起而维护大明的权威。翠花会说“男尊女卑这是公理,他是我们家长,还挣钱养活我们一家,我们的命和幸福生活都是他给的,他打我们是天经地义”。
  5,然而依现代普遍观点来看,即使你的物质生活(翠花与小强)乃至于生命(小强),是大强提供的,但这些都不是大强持有“男尊女卑,家长绝对权威”观念而打老婆孩子的理由。
  6,我们可以想象,如果翠花脱离开原来的生活环境,带着孩子嫁给了一个持有“男女平等、家长与孩子平等”观念的男子,这男子从不打老婆孩子,两人一起努力工作。逐渐的,翠花转变了观念,认为男女平等,家长与孩子平等,男人打老婆孩子是不对的。此时,若再让翠花回到大强的怀抱,翠花肯定死活不干。
  7,或者,翠花与小强在未离开大强之前,就接受了“男女平等、家长与孩子平等”这样的观念。翠花更是以此爱上了大明。但是大明自己有老婆孩子,翠花便无法嫁给大明。于是她和小强只能向大强抗议:你的观念是落后的、错误的,你不应当打我们!
  8,翠花和小强的反抗,使大强感到恼火,因为他觉得他的男人权威和家长权威受到了挑战,而且他也觉得委屈:我辛辛苦苦工作赚钱,养活你们,你们的幸福甚至你们的生命都是我恩赐的,你们怎么可以这样反抗我?于是他可能一方面在向大明提出抗议,另一方面,更加猛烈的殴打翠花和小强。
  9,翠花和小强现在有两种期待:(1)期待着有朝一日大强会改变观念,不再殴打他们;(2)如果大强不改变,翠花和小强便期待着大明的介入。
  10,最终可能出现的结果:(1)大明不断向大强说明他原来的观念有多么错误,大强痛改前非,接受了新观念,一家人幸福美满。(2)大强虽然了解了大明所持的观念是正确的,但是一想到他的男人权威和家长权威受到了严重挑战,便仍然以大强无权干涉自己家事为由,继续殴打老婆孩子。接受了新观念的翠花与小强不能再忍受这样的对待,在大明的帮助之下弃大强而去。。(3)小强逐渐长大,有了对抗大强的能力,当大强再打翠花和小强时,小强可以起身反抗。后来,大强与小强和翠花达成了妥协,大强仍然是一家之长,但应改变男尊女卑的观念,再也不能打老婆孩子。并且,在做家长时,一些重大决策应当与翠花和小强协商作出。一家人的生活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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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0 09:3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似有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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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0 10: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风俗、文化这些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存在着,在我们的心里,眼前疮或许很容易剜去,心头肉又如何能割得?偏了或多了,都没有立竿见影的办法,只能靠一个又一个的人转变观念。转变观念也不是一个人的事情,它需要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持续变化。变化有时可能会好,有时可能会糟糕,更糟糕的是,看上去是变了,绕来绕去,还是原地踏步走着。

急是没有用的,看清楚固然好,如何行动是一个问题。鲁迅看得很深很远,做得也很多很好,可是,行动的效果很小很小。我们现在有很多人不但不感激,还在叫骂他。

死了的鲁迅,再怎么一个都不宽恕,也无可奈何他们的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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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0 11:0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0楼一丁于2012-09-20 04:47发表的 大明与大强:一个关于人权与主权的寓言[原创:请求加威] :
  
  在这个故事中:
  1,存在两种观念“男尊女卑,家长权威,打老婆孩子天经地义”和“男女平等,家长与子女平等,打老婆孩子是错误的”。二者比较,我们都承认后一种观念是先进的。
  ……
  10,最终可能出现的结果:(1)大明不断向大强说明他原来的观念有多么错误,大强痛改前非,接受了新观念,一家人幸福美满。(2)大强虽然了解了大明所持的观念是正确的,但是一想到他的男人权威和家长权威受到了严重挑战,便仍然以大强无权干涉自己家事为由,继续殴打老婆孩子。接受了新观念的翠花与小强不能再忍受这样的对待,在大明的帮助之下弃大强而去。。(3)小强逐渐长大,有了对抗大强的能力,当大强再打翠花和小强时,小强可以起身反抗。后来,大强与小强和翠花达成了妥协,大强仍然是一家之长,但应改变男尊女卑的观念,再也不能打老婆孩子。并且,在做家长时,一些重大决策应当与翠花和小强协商作出。一家人的生活继续……
.......

楼主,在兲朝,这个“最终可能出现的结果”中的“(1)”是绝对的不会发生!永远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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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0 11: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地位是经济地位决定的,妇女孩子如果没有收入,观念再平等,实际上也还是弱势一方。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是真正可行的,翠花经济上独立,自己挣钱,没大强一样能活得很好。大强就不得不妥协了。当然,如果大明想办实事,就提供给翠花就业机会或者直接给足够的钱吧,喊口号没用的,平等没有生存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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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20 11:3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楼whywhy于2012-09-20 11:02发表的 :


楼主,在兲朝,这个“最终可能出现的结果”中的“(1)”是绝对的不会发生!永远不会!

嗯,同意你的看法。不是每个政治家都叫将金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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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20 11:3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楼陶梦于2012-09-20 10:18发表的 :
风俗、文化这些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存在着,在我们的心里,眼前疮或许很容易剜去,心头肉又如何能割得?偏了或多了,都没有立竿见影的办法,只能靠一个又一个的人转变观念。转变观念也不是一个人的事情,它需要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持续变化。变化有时可能会好,有时可能会糟糕,更糟糕的是,看上去是变了,绕来绕去,还是原地踏步走着。

急是没有用的,看清楚固然好,如何行动是一个问题。鲁迅看得很深很远,做得也很多很好,可是,行动的效果很小很小。我们现在有很多人不但不感激,还在叫骂他。

死了的鲁迅,再怎么一个都不宽恕,也无可奈何他们的骂。


说到底,这是一个政治家的价值选择问题,不是一个学术问题。因为是、非、优、劣已经摆在那里,政治家们不会看不到,甚至比普罗大众看的更清楚。只是他们作出了更有利于自己而不是大众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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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20 11:3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楼xcaogu于2012-09-20 11:21发表的 :
社会地位是经济地位决定的,妇女孩子如果没有收入,观念再平等,实际上也还是弱势一方。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是真正可行的,翠花经济上独立,自己挣钱,没大强一样能活得很好。大强就不得不妥协了。当然,如果大明想办实事,就提供给翠花就业机会或者直接给足够的钱吧,喊口号没用的,平等没有生存重要。

谢谢您的阅读,不过您的理解似乎与我想表达的内容存在着一些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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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0 11:5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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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0 12: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楼一丁于2012-09-20 11:38发表的 :


谢谢您的阅读,不过您的理解似乎与我想表达的内容存在着一些偏差。

我是觉得你这比喻和问题的实质距离较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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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0 13: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的不同阶段同样的事情有不同的最佳答案.
有可能大强打人是一种自然选择的结果.如果自然界认为是正确的,大明会被留下来,不打孩子的会被淘汰.反之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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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21 08:43:0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我有必要再说明一下,本文的标题是“关于人权和主权的一个寓言”。

现实背景是,当前世界范围内存在着两种截然对立的主张:人权高于主权,主权高于人权。美国坚持人权高于主权的理论,并且经常用这个作为国际斗争的武器打击别国。而不重视人权的国家,以主权高于人权为理论基础,反驳美国的作法,并且以“美国动不动就用人权武器干涉别国内政”为由,而否定“人权高于主权”的正当性。

本寓言便是在这个背景之下设计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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