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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0楼一丁于2012-09-20 04:47发表的 大明与大强:一个关于人权与主权的寓言[原创:请求加威] : 。 在这个故事中: 1,存在两种观念“男尊女卑,家长权威,打老婆孩子天经地义”和“男女平等,家长与子女平等,打老婆孩子是错误的”。二者比较,我们都承认后一种观念是先进的。 …… 10,最终可能出现的结果:(1)大明不断向大强说明他原来的观念有多么错误,大强痛改前非,接受了新观念,一家人幸福美满。(2)大强虽然了解了大明所持的观念是正确的,但是一想到他的男人权威和家长权威受到了严重挑战,便仍然以大强无权干涉自己家事为由,继续殴打老婆孩子。接受了新观念的翠花与小强不能再忍受这样的对待,在大明的帮助之下弃大强而去。。(3)小强逐渐长大,有了对抗大强的能力,当大强再打翠花和小强时,小强可以起身反抗。后来,大强与小强和翠花达成了妥协,大强仍然是一家之长,但应改变男尊女卑的观念,再也不能打老婆孩子。并且,在做家长时,一些重大决策应当与翠花和小强协商作出。一家人的生活继续…… .......
引用第3楼whywhy于2012-09-20 11:02发表的 : 楼主,在兲朝,这个“最终可能出现的结果”中的“(1)”是绝对的不会发生!永远不会!
引用第2楼陶梦于2012-09-20 10:18发表的 : 风俗、文化这些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存在着,在我们的心里,眼前疮或许很容易剜去,心头肉又如何能割得?偏了或多了,都没有立竿见影的办法,只能靠一个又一个的人转变观念。转变观念也不是一个人的事情,它需要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持续变化。变化有时可能会好,有时可能会糟糕,更糟糕的是,看上去是变了,绕来绕去,还是原地踏步走着。 急是没有用的,看清楚固然好,如何行动是一个问题。鲁迅看得很深很远,做得也很多很好,可是,行动的效果很小很小。我们现在有很多人不但不感激,还在叫骂他。 死了的鲁迅,再怎么一个都不宽恕,也无可奈何他们的骂。
引用第4楼xcaogu于2012-09-20 11:21发表的 : 社会地位是经济地位决定的,妇女孩子如果没有收入,观念再平等,实际上也还是弱势一方。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是真正可行的,翠花经济上独立,自己挣钱,没大强一样能活得很好。大强就不得不妥协了。当然,如果大明想办实事,就提供给翠花就业机会或者直接给足够的钱吧,喊口号没用的,平等没有生存重要。
引用第7楼一丁于2012-09-20 11:38发表的 : 谢谢您的阅读,不过您的理解似乎与我想表达的内容存在着一些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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