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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朱幼平:当今我国经济理论界的几种模糊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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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7 07: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府投资必然导致产能过剩
政府力量调控经济,运用财政、货币、投资政策等经济手段,或运用法律手段,因为符合国际通行做法,没有多少人诟病,争议最大的是政府直接投资、形成国有企业的行政手段。行政手段是成本最小、效率最高、效果最好的调控手段。
2008年政府为对冲世界金融危机的冲击,提出了4万亿投资。有很多人批评说这是导致目前产能过剩的主要原因。但反过来想,如果没有当时政府及时果断的4万亿,经济紧缩就不会推迟到2011年第四季度才开始。政府本来就应该反周期操作,烫平经济波动,保持经济平稳增长。产能过剩的问题,应该从产能过剩方面去解决。执行层面出了问题,而不要把责任推到扩大投资决策上。这就是,一是要做好项目储备和评估,在投向方面把好关;二是要加强项目的责任制管理,做到谁执行谁负责;三是要加强项目的后期跟踪监督。
强调政府力量会导致权贵资本主义
有人认为,与西方不同的是,我国政府不是干预市场,而是参与市场。政府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权力寻租,权钱结合,必然出现权贵资本主义问题。
应该说,在公共力量或政府力量中,政府行政是裁判,国有企业是运动员。政府行政的目标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它通过经济、行政、法律手段调控经济。国有企业的目标是以企业利润最大化为基础,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它通过经营实现这个目标。所以政府行政和国有企业虽然都代表的是公共利益,但功能是不一样,职能还是能分得清的。
唯一含混的是政府通过投资等行政手段,直接形成国有企业,完成调控经济的政策目标。而显然,国有企业有配合政府,低成本高效率完成政府调控目标的职责。两者有重合,正像太极图中阴阳边界并不一定清晰一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还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在实际中,应该说,从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多年来两者还是很融合地在运行着,并没有出现大问题。政府调控目标与企业经营目标有一致的,也有矛盾的。当两者发生矛盾时,完全可以从技术层面加以解决。比如,政策性投资的民生项目,往往无利可图,可设置财政补偿机制,改善国有企业经营条件,但必须以实现政府调控目标为前提。
但贪污腐化现象也是不争的事实。权力越大、项目越多的部门,贪腐越严重。尤其是官商勾结的以权谋私行为,像割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长出一茬。但不能因噎废食,本末倒置。我们不能因为害怕有贪腐而放弃直接而有效的投资调控,而是要从反腐倡廉方面想办法。
国有企业垄断,与民争利
有人说,搞市场经济就不能有国有企业。
实际上,国有企业仍然是企业,只要按企业的规律去办企业,无论是什么性质的企业都是可以搞好的。有些股份制企业没有控股的大股东,也能经营得很好,西方发达国家也有很多经营得好的国有企业。相反,国有企业有其存在的合理性,除历史原因和能够执行政策意图 (代表公共利益)外,有些国有企业能够体现集中精力办大事的社会主义优越性。除税外,国有企业还能上交红利。总之,只要国有企业没有特权,只要企业经营得很好,没有理由不让国有企业存在。我们反对歧视民营企业,同样我们也要承认国有企业,一视同仁。
曾经有人担心国有企业有所有者缺位和内部人控制问题,没有好好经营的必然动力,国有企业最后必然倒闭。计划经济弊端在国有企业体现得最充分。而近几年我国国有企业通过改制,没有竞争力的国有企业得到了梳理,情形大有改观。这样质疑声逐渐小了。
但最近人们从另一个角度批评国有企业垄断的声音很大。电信、银行、石油、交通运输、电力等垄断领域,国有企业独霸天下,民营经济根本插不上手。国有企业依仗历史积累和与政府的姻亲关系,获取超额利润。这方面,一来我们可以要求国有企业上交红利,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学西方,加快制定反垄断法,遏制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垄断行为,保护公平竞争。
(作者为国家信息中心中经网总编审)
推荐理由:发展国有企业,就是与民争利,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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