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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闻轶事】] 陈光标因对方条件苛刻拒在日媒登保钓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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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3 19:4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陈光标因对方条件苛刻拒在日媒登保钓广告

2012年09月03日19:0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南京9月3日电 (记者 朱晓颖)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光标3日在南京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表示,当日上午,他接到委托方电话,最终因日媒开出苛刻条件,他拒绝在日媒上刊登广告。这个让他无法接受的条件是:“中国的相关媒体也要发表声明,称‘钓鱼岛是日本领土’。”

  陈光标自费于8月31日在美国《纽约时报》A19版面上刊登广告,声明钓鱼岛是中国领土。此举引起了境内外媒体关注。3日上午,当记者走进陈光标办公室时,他网络访谈的工作还未结束,正忙着回答数万中国网友的提问。“关于此事,最近已密集接到境内外媒体采访”,陈光标说。

  在《纽约时报》广告刊登后,陈光标就萌发了在日媒上刊登相同内容的想法。然而,3日早晨的一个电话让他计划落空。

  陈光标说:“本来委托日本的一个朋友在日本的平面媒体、电视媒体刊登广告,声明‘钓鱼岛是中国的领土,是不可侵占的’,有个别日本媒体也同意了刊登一事,前几天开出了几千万日元的高价,我也同意了。今天上午对方来了电话,要和我谈一个条件,说:‘陈先生,我们这边的媒体可以给你登,但是必须要中国主流媒体也声明‘钓鱼岛是日本的’,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就可以谈,可以登。’我说:“那就不谈了!不登了!”

  陈光标表示:“在整个事件中,我充当了一名‘保钓’人士的角色,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中国的领土是不容侵占的,在《纽约时报》上刊登广告,就是表达中国公民、中国企业家的一种立场。”

  他表示愿为“保钓”“裸捐”。“我在2009年宣布‘裸捐’,关于‘保钓’问题,只要需要,在必要的情况下,我可以提前‘裸捐’。”(


http://news.sina.com.cn/c/2012-09-03/190425091972.shtml
在美登钓鱼岛广告能办到,在日媒登保钓广告就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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