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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云南一老人制止年轻人当街撒尿被打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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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1 23:2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转帖:http://news.qq.com/a/20120831/000150.htm

2012年08月31日05:01都市时报[微博]刘玲
时间:8月30日 地点:西山区法院

■ 都市时报讯 (记者 刘玲) 凌晨3点出门吃烧烤,天亮到路边的民房门口小便,船房新村的陆老汉实在看不过几个小年轻的不文明行为,上前教训几句,却被一拳打翻。路人王某某上前制止,又被用刀刺成重伤……这一幕发生在今年3月12日。昨日,涉案的三名年轻人在西山区法院受审。

3月12日凌晨3时,20岁出头的王某、汪某和杨某等6人,到船房新村一处烧烤摊吃烧烤,席间喝了不少啤酒。4个小时后,王某和汪某两人到烧烤摊附近一处民房门口小便。

这一行为正好被民房业主陆老汉撞见,陆老汉上前教训了两人一番,不想喝多了的汪某抡起拳头就朝老人打了过去,老人当场倒地。

在路对面买早点的王某某将这一幕看在眼里,看不过两个小年轻殴打老人,他拿出一根甩棍,上前教育王某和汪某。

杨某听见打斗赶了出来,一起追打王某某。王某还掏出跳刀朝王某某的胸部刺了下去。

王某和汪某次日被抓,杨某随后主动投案自首。法医鉴定王某某被刺成重伤,陆老汉为轻伤。事后,王某某被西山区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

昨日,案件开庭,王某某要求三人连带赔偿12万余元,陆老汉要求赔偿2万余元。

王某辩称,他虽用刀刺伤王某某,但完全出于无心,当时只想用刀吓吓王某某。汪某和杨某则认罪,希望法庭从轻处罚。但杨某的代理人认为,杨某没打过陆老汉也没用刀刺伤王某某,不构成犯罪。

由于本案案情复杂,没有当庭宣判。
这三个年轻人既没有道德修养,也没有法律观念,应从重处罚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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