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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特大交通事故的“真凶”:执行规章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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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9 11: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新华社8月26日、27日报道,8月26日凌晨2时许,一辆双层卧辅客车和一辆装有甲醇的罐车在陕西省延安市境内的包茂高速公路上追尾,致两车起火,事故导致客车上的36人死亡。27日,陕西省长赵正永宣布,陕西一周后强制取缔夜间“红眼客车”,同时要求,周边省份途经陕西的客车夜间也要强制停下来休息。交通运输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无休息点长途客运线路坚决停运。国务院调查组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事故的教训非常深刻,要认真严肃地查处。不仅要严肃追究责任,而且要总结教训,完善相关制度,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36人对41人,去年7月22日发生在京珠高速河南信阳段的特大交通事故与包茂高速延安段的特大交通事故有几个相似的地方:伤亡人数多,都发生在凌晨,都是双层卧铺车、长途客运。相似的还有事故的处理方式:今年相关部门的表态与去年“7·22”京珠高速客车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的表态如出一辙,都表示坚决查处,总结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然而,此情此景,除了空间和时间发生了变化,不变的依然是交通安全事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交通安全形势严峻。

  包茂高速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有媒体质疑有关部门的“三令五申”没有被严格执行;有网友将其归咎于相关企业在经济利益驱使下,漠视生命安全;还有专家认为,一些司机责任心不强,对交通安全法规不当回事。既然公众都能分析明白的事故原因,能够列明的解决措施,为什么一些交通运输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就不能制止特大交通事故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呢?

  问题在于遏制事故的制度被有意无意地忽视。面对统计数据显示的双层卧铺客车最近17个月已造成140人死亡的现实,公众有理由追问:去年出台的“强制监控行车安全”措施为何形同虚设?夜班双层卧铺客车强制退出,为何没了动静? “强制休息”为何被束之高阁?

  据调查,强制监控设施,有的大客车根本没有安装,有的安装了设施却没有数据存储设备,有的安装的方向不对;“夜班双层卧铺客车强制退出”因为受到了交通运输企业的抵制,近3万辆车不好处理,数千万的农民工的出行没有替代方式,从而成了遥遥无期的“退出”;运输企业成本高,禁止司机中途休息,旅客到达目的地心切,不同意中途休息,服务区设施不完善,不让停、收费高,无法满足中途休息……所有这些七七八八,拿得上台面和拿不上台面的理由,把遏制特大交通事故措施的效力消解得七零八落。据此,有评论指出,特大事故的“真凶”是管理问题,而不是技术问题。无论是强制安装监控设施,中途强制休息,还是不准卧铺客车夜间行驶,都离不开执行制度的壮士断腕般的决心。

  如果没有这种决心,仍然置身于“交通运输企业的利益要保障,高速公路收费要满足”之类的经济利益漩涡中,谁能保障今天轰轰烈烈、信誓旦旦的措施,不会成为明天挂在墙上的制度?如果没有这种决心,“真凶”不被治罪,高速公路不让上双层卧铺客车,国道、省级公路还能走,即使取缔了双层卧铺客车,也难保其他客车不发生类似问题;如果没有这种决心,相关部门不在加强管理和提高标准上下大工夫,就不可能脱离一发生事故紧一阵、事故过后松一阵的窠臼。

  陕西省和交通运输部都提出了没有退路的治理措施,其他地方呢?其他部门呢?是不是也应该行动起来,形成合力,借此机会,将遏制特大安全事故的制度夯实?否则,如果继续延续以往的方式,过一段时间后,安全隐患难保不会死灰复燃,在下一个路口,难保不会有又一个魔鬼冲着无辜者露出狰狞的冷笑。

                                            郭振纲

原址: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12-08/29/c_112882667.htm

事故的“真凶”是执行规章打折扣,说得好;

但“执行规章打折扣”的根源又在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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