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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乞丐排行榜的硬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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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0 01:5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了管住在地铁内乞讨的乞丐,上海公安某派出所使出“示众”这一招,把常在地铁内乞讨的人进行排名,公之于众。排行榜上,22岁残疾文盲青年何某以309次高居榜首,88岁的陈老太以302次暂列第二。(昨日《新民晚报》)

  排行榜新闻一上网就引起纷纷议论,有理解的,有赞成的,但更多是反对的。这就让人感觉,派出所的这一招,大多数人很不喜欢。据我看来,之所以有很多不满,是因为出一个这样的排行榜,还是有让人不喜欢的硬伤。

  首先,看似雷厉风行的排行“示众”,精确统计,其实并不代表警方多么细致,反而暴露出他们工作的粗糙。显而易见,公众并不是喜欢乞丐,只是对于那些老实乞讨、能做到“丐亦有道”的人,有同情心,觉得能帮就帮。至于那些滋事扰民的职业恶丐,大多数人还是不喜欢的。

  所以警方如果工作真是很细致,很人性化,那就应该细致调查,负责地找出那些骚扰公众、绑架残害儿童进行勒索的恶丐,把他们张榜公布,更进一步打掉那些犯罪团伙,解救儿童;对于那些“丐亦有道”的乞讨,多一点宽容。如果能做到这一点,还有多少人有意见?

  而如今,警方没有去区分对待真丐假丐,仅仅“靠数字说话”,以致22岁的残疾文盲、88岁的老太高居榜首。难怪不少人觉得高居榜者令人同情,张贴排行榜者反而可笑。

  其次,警方以示众的方式,处理乞丐这个群体,总让人感觉“欺软怕硬”,难以服众。其实不仅整乞丐,看这几年,有警方抓“失足妇女”时,威风八面,时不时让“失足妇女”游街示众,就引起不少人反感。反感者并非说“失足”就一定好,而是认为,倘若一失足就要被游街,那么那些导致各地民怨沸腾的贪官,难道就不能游街,让大家一睹贪容?同样道理,乞讨于地铁内固然不好,不过如果这样的行为就够得上张榜公布,那么就如有的网友所说,“你能不能把贪官、暴力拆迁的人张榜给我看看?”

  当然,民众知道,“贪官榜”不是一个派出所所能做到的事。只是公众对这种公权力机关欺软怕硬,不能容忍随地吐痰,却对侵蚀民众利益行为无动于衷的状态,很有些不满了。拿那些为非作歹的人毫无办法,大家也理解,但天天抓乞丐抓失足妇女,靠整这些社会最底层来展示权力,算什么本事?

  此外,拿乞丐示众,与民众的总体意识也颇有隔阂。示众这东西,说实在的,虽然能赢得一些公众需要解恨的心理,但这种“震慑”手段,更多让人想起那无法无天的年代。何况经过几十年的曲折发展,公民权利观念、隐私观念、平等观念,已经渐入人心。那些肆意侮辱人格、暴露个人隐私的做法虽然仍不鲜见,但毕竟大家在观念上已经知道那是错误的。即便是对于乞丐,也不必用这种方式来解决。

  所以说,公布乞丐排行榜,也许是上海这一派出所被地铁乞丐搞得无奈才想出来的办法,但如果警方真的去做事,惩罚违法犯罪的恶丐,那也不会出此计策;如果这个社会不是专门对弱势群体强硬,大家也不会有这么大意见。说深一点,乞丐排行榜引起众人不满,是有原因的。

  □张冲

http://gcontent.oeeee.com/5/b8/5 ... log/217/ecb0ba.html

先不说没对老实乞讨的人和职业恶丐进行区别对待,单是这一行为就已经是一种羞辱式的示众。这个社会应该有基本的同情心,而不是这样因噎废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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