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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女子捡回遗弃烫伤女婴做养女 为治疗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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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6 08: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转帖:http://news.qq.com/a/20120806/000058.htm

2012年08月06日02:36汉网-武汉晚报商为智


郑女士与4岁的养女琳琳,小女孩因为烫伤手已经严重变形 图\\记者金振强

昨天上午,记者在汉阳水仙里社区见到了4岁的小女孩琳琳,她目前与养母郑红义一起借居在养母的弟弟妹妹租住的出租屋内,等待时机做烫伤后恢复功能手术。

琳琳1岁时不慎绊倒暖瓶,滚烫的开水飞溅到琳琳身上。孩子的左手臂、胸部、左腿上的皮肤被滚烫的开水烫伤。经市三医院的医生诊断,小琳琳20%的皮肤被烫伤,左边乳房严重烫伤影响发育。经医生悉心治疗,才保住了琳琳的生命。医生透露,琳琳还必须尽早接受恢复功能手术,否则孩子将终身残疾。

目前,4岁的小女孩因为大块伤疤导致左手手腕无法活动,手肘畸形,左手明显比右手短一截。养母郑红义说,由于受伤的皮肤排腺受到破坏,不能正常排汗,天气炎热时经常会造成严重的皮肤瘙痒。

2008年4月3日一早,郑红义路经阳逻的新洲区第二人民医院门口时看到被人遗弃的女婴,31岁的她抱起了孤零零躺在地上的琳琳。“本想给孩子一个美好的人生,可结果到我手上却成了这样。我一定要让孩子穿上裙子。”郑女士说,为女儿闹瘟苹ㄒ丫?饬怂?谢?睿?贡渎袅酥登?募业纾?⑾蚯子呀枇巳?耐蛟?Hツ?月,相恋10年的男友不堪忍受离她而去。

为了挣钱给养女做手术,去年10月,郑女士无奈之下带着年仅3岁的琳琳到浙江余姚打工。今年7月初,郑女士带着积攒的1万多元回到武汉打算给女儿做手术。而根据医生的诊断,琳琳必须在一年内接受三期手术治疗,费用达15万左右。

郑女士咨询了武汉一些医院后得知,琳琳必须在5岁前手术,否则以后都无法还给琳琳一个健康的身体。

郑女士暗暗发誓,琳琳从出生就失去了父母,一岁遭遇厄运,现在,她要尽一切努力挣钱,让孩子早日做手术恢复健康。

(郑红义爱心账号:建行卡号:6217 0028 7000 1453 065 )

文\\记者商为智 见习记者陈飞伶
这个女士的心灵真是美啊,人不在长相,而在心灵,当今能有这样品格的人,真是让人敬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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