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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沪今年重点规范幼儿园和高校收费 严禁收入学挂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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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7 16:03: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www.sh.chinanews.com/PageUrl/2012717108577.html


今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重点是在规范中小学收费的基础上,抓好两头,即规范幼儿园收费和高校收费。这是昨天从市教卫党委、市教委举行的2012年上海市教育政风行风建设大会上传出的信息。副市长沈晓明出席并讲话。
  2011年上海教育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明显,据市纠风办组织开展的测评显示,2011年人民群众对学校行业的行风综合满意度为84.89分,在全市14个公共服务行业中排第2位,已连续两年排名全市第二,教育系统也被评为2011年度市纠风工作优秀单位。在全国教育系统范围内,上海教育政风行风建设也是走在前列的。据教育部组织开展的教育行风评议结果显示,2011年上海教育行风评议加权总分为88.93分,在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不包括西藏)中名列第四位。

  会议指出,在规范教育收费中,目前本市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个别高校代办服务性收费不规范,甚至擅立收费项目;一些中小学校违规推荐、统一征订教辅材料,与社会力量合作违规办班、补课收费等问题依然存在,极个别民办中学甚至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二是高校招生中的自主招生、体育艺术等特殊类型招生、研究生招生等还需进一步规范;三是中小学校少数教师开展有偿家教、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高校学术腐败、学术不端等行为时有发生,有的甚至是高校领导干部;四是非学历教育办班仍然不够规范,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管理难度大;五是涉及重大民生的公共政策在出台前公开征求意见的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教育行政审批仍需进一步改革。

  会议确定了2012年上海教育政风行风建设五项重点工作,即:进一步推进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进一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继续深入师德师风建设、切实规范非学历教育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会议强调,严格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行为:

  ■严禁学校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捐资助学款等。在学前教育阶段,除保育教育费和代办服务性收费外,幼儿园不得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严禁高校冒用学历教育名义在录取体制外违规招生并收费,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

  ■严禁高校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或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民办高校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规范收费。

  在会上,宣读了市教卫党委、市教委的表彰决定,嘉定区、徐汇区、闸北区、松江区、奉贤区、黄浦区、金山区、普陀区等8个区教育局被表彰为“2011年度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优秀达标单位”;崇明县、宝山区、长宁区、青浦区、静安区、杨浦区、闵行区、浦东新区、虹口区等9个区县教育局被表彰为“2011年度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达标单位”。


明的收费难以乱起来,但巧立名目的收费难以监管。学校应将各种收费公开,老百姓才能监督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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