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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别让花盆成了“高空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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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4 09:2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www.sxrb.com/sxwb/c/37/1533230.html
时间:2012-07-24 04:31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不少居民放在窗台、阳台外的花草经雨水滋润,显得格外娇嫩清新,但是这也给邻居埋下了“高空炸弹”。今日上午,迎泽区水西关三社区桃园北路一小区口张贴出通知,物业公司提醒居民,为防止意外,请把窗台外摆放的花盆等物品放在室内。对此,居民纷纷表示赞同。


  在水西关三社区桃园北路小区门前,一份通知上写着,为确保小区安全,请居民把窗户外摆放的花盆和容易掉落的物品放在室内,以免意外发生,通知落款时间是7月20日。一位七旬的小区居民表示,小区里中老年人多数都有养花爱好,不少人把花放在光照好的阳台上。他承认这样做很危险,曾经有一次,他在给花浇水时,身体稍微有些用力,花盆险些从楼上坠落。自打那次起,他就把花盆移到了室内。居民不约而同地表示,窗户外摆放花盆确实挺危险的。也有人说,担心自己被花盆砸中,他们尽量绕道走。。


  庙前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提醒:阳台边、窗户台外侧,最好不要放花盆之类的东西,一旦出事害人害己。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推荐理由:花盆如此,广告牌,空调外机等都是隐形杀手,请妥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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