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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杨洁篪谈如何解决南海海域划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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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3 11: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world.people.com.cn/n/2012/0712/c1002-18506399.html

希望我们的诚意能使南海和平!

2012年07月12日21:23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7月12日电(记者 刘军涛)据外交部网站消息,针对一些国家在东盟地区论坛外长会上提及南海问题,杨洁篪外长阐述了中方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

  杨洁篪指出,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有着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同时,考虑到南海问题的复杂性,中方一直主张“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在20年前,中国就同东盟国家就南海问题进行过坦诚讨论,形成广泛共识,10年前也是在金边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宣言》中一条重要的原则是,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他们的领土和管辖权争议。各方并同意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朝着最终制定“南海行为准则”而努力。中方对在《宣言》得到各方切实遵守的基础上启动关于“南海行为准则”的讨论持开放态度。关键是各方要切实按照《宣言》精神保持自我克制,不采取使争议扩大化、复杂化和影响和平与稳定的行动。希望各方多做增进互信、促进合作的事,为“准则”的制定创造必要条件。

  杨洁篪说,中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重视维护《公约》的原则宗旨。《公约》开宗明义宣布,要在“妥为顾及所有国家主权的情形下,为海洋建立一种法律秩序”,这表明《公约》并没有赋予自身变更国家领土主权的职能,也不可能成为裁判国家间领土主权争议的依据。当事国应当在解决南沙领土主权争议的基础上,依据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解决南海海域划界问题。

  杨洁篪说,南海是重要的运输通道。作为世界贸易大国,中国60%的对外贸易运输要经过南海,为此中方高度重视南海航行自由与安全。去年11月,中国和印尼在华共同主办“维护南海航行自由与安全研讨会”,中国积极参与“马六甲海峡合作机制”和《亚洲地区反海盗和武装劫船合作协定》,同东盟国家建立了海事磋商机制。中国将继续同南海周边国家密切合作,确保南海航道的通畅。本地区国家要进一步利用南海航行自由所提供的便利加强互联互通,为本地区国家与域外国家的贸易往来和互利合作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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