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查看: 113|回复: 1

[【社会视角】] 李克强:保障房分配若不公平将失信于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7-2 12: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北京7月1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日前在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现保质按期竣工,确保分配公开公平公正,使建设成果惠及更多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更好地发挥保障房建设对改善民生、稳定增长、调整结构的重要作用。

  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人介绍了今年全国保障房建设进展和质量安全、公平分配检查情况,黑龙江、上海、江西、四川、陕西等省(市)政府负责人介绍了本地进展和做法。在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后,李克强说,保障房是社会和群众极为关心、政府高度重视的重大民生和发展工程,今年中央财政对保障房建设补助资金继续增加,相关部门加大了在土地、信贷、税收、债券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并进一步扩大了棚户区改造范围,各地也积极加大投入,努力克服困难,保障房建设整体进展顺利。深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不仅是改善民生之必需,也是今年贯彻稳中求进要求的重要举措,具有刺激消费、带动投资、调节收入分配、推进城镇化等多重效应,对有效应对当前外部环境变化、促进经济增长、调整经济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李克强强调,住房是百年大计,保障房更是政府主导建设的民生工程,必须坚持高质量、严要求。从近期全国检查情况看,保障房工程质量总体是好的,但确有少数项目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要“零容忍”,哪个地方、哪个环节出问题,就在哪里解决,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究,决不手软。保障房建设要坚持质量第一,工期服从质量。进一步完善制度,对新建和在建工程,严把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材料供应、工程建设和监理等全过程质量管理。对建成的项目,要严格验收监管,绝不能走过场,不达标项目一律不得交付使用。

  李克强说,今年保障房在建规模大,各地进展也不平衡,要进一步落实建设条件,尤其是要创新机制拓展资金来源,更多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使计划任务按期完成。同时,随着保障房大规模建设的推进,要更加注重抓竣工、抓配套、抓入住。保障房竣工必须具备入住使用的基本条件,对新上项目,要尽量做到位置合适、交通便利,同步考虑配套建设水、电等相关市政设施和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凡是配套设施不齐全的要尽快完备,以方便入住群众工作生活的需要,更好地发挥保障房的实际效用。

  李克强指出,今年将进入保障房分配的高峰,公平分配是“生命线”。保障房面向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众,如果建好后分配不合理,就会损害他们的利益,从而失信于民。几年来,各地已探索形成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好做法,核心是规范程序、公正操作、公开透明、接受监督。要总结好的经验,进一步健全配租配售制度和相关法规规定,鼓励地方先行先试。更加详细地公布保障房开工、建成、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加快全国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和联网,为公平分配保障房提供基础支撑。在严格准入的同时,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建立有效的纠错机制,把不符合条件的住户及时清退出保障房。坚决查处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以及违规转租、转售保障房等行为。更多使用市场化的办法,完善保障房后续管理。

  李克强最后说,要不断健全住房供应体系,使保障房建设和商品房供应发挥各自应有的作用。继续推进保障房建设,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同时,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稳定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巩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健康发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人,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计划单列市政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链接:http://news.sina.com.cn/c/2012-07-01/213824693023.shtml
能做到公平么?不甚乐观,现在政府公信力已经丧失的够可以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2 12:3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就已经失信于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4-11-16 21:26 , Processed in 0.177985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