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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湖南省教育厅回应崔永元微博怒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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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2 20:2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有媒体报道:崔永元在个人微博怒斥湖南省教育厅,“崔永元公益基金第六期乡村教师培训八月培训100名湖南乡村教师。为此,湖南省教育厅回复:不反对、不支持、不参与。我们非常愤怒,在此正式评价湖南省教育厅:不努力、不作为、不要脸!”

  据记者从湖南省教育厅了解,此事的经过是这样的:今年5月初,有人打电话给湖南省教育厅,自称是崔永元公益基金志愿者董峰,称崔永元公益基金第六期乡村教师培训想在湖南培训100名乡村教师。湖南省教育厅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当即表示:崔永元公益基金为湖南培训乡村教师,我们表示欢迎,但请对方来一个公函,将有关情况说清楚,以便我们研究处理。后经多次电话沟通,5月18日,湖南省教育厅收到对方发来的电子邮件,落款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时间是 2012年05月16日,署名联系人为“董峰 Dong Feng,爱飞翔乡村教师培训志愿者”。

  电子邮件对湖南省教育厅提出了六点要求:“1、出一个文件或者通知,把选拔教师的事情通知给相关市的十三个县区的教育局;2、在教育厅的政务网上把这次选拔活动的通知、流程和标准公告出去;3、督促各县教育局,作为本期活动参训教师的主管及审核单位,根据相关选拔标准,核实信息,并在教师参训申请表上盖章签字,以示监督,确保公平透明。4、把初选和终选入选的教师名单在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并接受公众监督以求公平公正,保证公益的每一分钱都能真正用到乡村教师的身上。5、相关标准、名单、流程等内容,在选拔教师的所在县区的教育局政务网和当地媒体上公告公示。6、在培训之后,督促各县教育局及参训教师所代表的学校,按照选拔承诺,应组织参训教师与非参训教师、参训学校与非参训学校之间的学习交流,以期开放交流、共同提高乡村教育水平。”

  湖南省教育厅经研究认为,对于民间公益组织开展的公益活动,应由该组织依法依规进行组织,省教育厅作为政府机构,依照自身的职能职责不宜代替民间组织直接发文和参与组织。湖南省教育厅相关工作人员随即向董峰电话传达了这一意见。

  对于崔永元在个人微博发表的言论,湖南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不理解。同时该负责人还表示,为支持该公益基金在湖南做好该项工作,已推荐湖南省专门从事中小学教师培训和研究的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研究会与该基金会联系,对他们在湖南的活动给与必要的协助。

  据记者从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研究会了解,今天上午,该研究会负责人与董峰进行了电话联系,董峰称除非有湖南省教育厅的书面委托,并且需将委托函扫描发到他的电子邮箱上,由他向崔永元汇报后再决定是否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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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ina.com.cn/c/2012-06-12/164324579819.shtml


做好事应相互商量协作,不要居高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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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2 21:2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典型的官僚主义臭狗屎,一看没钱赚都不愿意出力帮忙啊,如果是政府的项目,肯定跑的屁颠屁颠的,因为可以贪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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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3 08:5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楼oliven于2012-06-12 21:27发表的 :
典型的官僚主义臭狗屎,一看没钱赚都不愿意出力帮忙啊,如果是政府的项目,肯定跑的屁颠屁颠的,因为可以贪污啊。。。。。。


说得太对了!一针见血!

贪官们一看没可能贪钱,就没兴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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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3 09: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那个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的王俊良等一干人乌沙不保了,用不了多久就得下课了,这明显给教育部丢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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