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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黎明:没有适度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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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5 10:3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黎明

“适度腐败论”这个新名词近来流行了。

“适度腐败论”有其出处,在某报的一篇社评中,有这样的话:“腐败在任何国家都无法‘根治’,关键要控制到民众允许的程度。”“民间也要在大道理上理解中国无法在现阶段彻底压制腐败的现实性和客观性,不举国一起坠入痛苦的迷茫”。

对反腐败理论,怎么探讨都可以。出现一种新说法,若非证实发布者的学术功底扎扎实实,那也总反映某种现实需求或某种群体情绪。言说者总期望说了不白说,总希望得到部分人的关注,他们的言说并非放空炮。对这一点,辩论中的正方和反方,都可以达成共识。

一直反腐,一直说不断加大反腐力度,而贪腐之势仍然严重。贪腐数额越来越大,贪腐领域和贪腐项目种类无所不包,直接贪腐及其间接影响的恶果越来越明显,恶性事故与极端案件层出不穷……民间的期待落空了无数次,民众难免失望。总之,形势特别严峻,“不变不行”基本成为民众共识。

这种势态,很多人都感受到了。一些人甚至忧心如焚,提出的应对方略大意如此:权力这一方,不要腐败得太过分;民众这一方也需要配合权力、理解权力,对反腐的要求不要太过分。

除了要求民众理解,实在是没了办法。不管怎么反腐也还是大肆贪腐,剩下的事似乎也就只有老百姓的反应问题,不对老百姓提“理解”的要求,别的也没实效。提这要求也是对老百姓好,既然你的要求和期望没有达成的可能,继续要求和期望那是白白“坠入痛苦的迷茫”,这可是大不利于你的身体和精神健康。

媒体提出“给以理解”的要求,要求民众配合的事项仅局限于思想领域,没要求民众干一点别的事情,按说,对民众的要求真的很低。

腐败确实需要民众的配合,最需要的配合方式,就是理解与宽容。“民众允许”的腐败程度越高,贪腐势力就越滋润、越放心,而单个的民众,根本无法确定和把握自己的“允许程度”,要实现心理上、认识上的适度,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想都不想,让腐败事实在自己的精神世界一片空白。

不管怎么教育,民众思想上对腐败都是零容忍,这不会改变。但是,不管腐败程度有多高,他们也都“允许”了,事实上他们容忍了所有极端的腐败。权力根本不必将腐败“控制到民众允许的程度”,因为现实之下,根本就不存在“民众允许程度”的问题。

“腐败”本身的意思就是职权过度和无度,都到了腐败的程度了,还说什么适度不适度;腐败是犯罪呀,若适度腐败可以,适度抢劫、适度拐卖人口、适度杀人放火、适度制毒贩毒……是不是都可以这样看呢?
http://news.ifeng.com/opinion/po ... 05/15050691_0.shtml


腐败就是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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