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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问题酱油”事件不容轻描淡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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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5 09:37: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05-25 新京报   

  ■ 议论风生
  这些问题酱油及涉事企业如何处理,当地有关部门要有一个明确的交代。
  23日媒体报道,佛山高明威极调味品食品有限公司,购进工业盐水,涉嫌使用工业盐水作为加工酱油的原料。初步统计该公司已购进“工业盐水”760多吨。23日下午,涉案企业所在地佛山市高明区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实际数据与见报消息有很大出入,实际上只查获26吨非食用盐水以及90箱非法生产的酱油,其中,780瓶酱油流入市场。而此前当地质检人员曾对问题酱油进行抽样检测,结果显示产品均符合标准。(5月24日《羊城晚报》)
  佛山大型调味品公司,明知容易致癌的“工业盐水”为非食用物质,仍用其代替食用盐作为酱油原料。该企业为了追求利润,罔顾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根据《刑法》规定,已经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应该受到法律严惩。
  当地的回应比较迅速,但新闻发布会并未解决民众心中疑虑。不管实际数据与见报数据存在多大差距,问题酱油已经流入市场是确凿的消息,这些问题酱油及涉事企业如何处理才是重中之重,一句“正在调查”并不能安抚民心。
  通过报道可以发现,23日媒体报道出来之前,当地相关部门已经查处了该公司,但通报中并未对该企业进行点名,也没有指明问题酱油的具体品牌。在后来的新闻发布会上才指出企业名称。期间事件引起民众不安,使某著名酱油“躺着中枪”实乃信息不充分之故。
  酱油乃家庭常用调味品,问题酱油涉及民众身体健康,如此关键信息却不在第一时间充分披露,是无意放过还是有意为之?当地官方对如此重要的信息遮遮掩掩,千呼万唤始出来,对于陷入食品安全不安的民众而言,情何以堪。
  此外,当地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解释,问题酱油检测符合标准,是因为只要检测到的含量不超过标准就可以视为合格。问题在于,“工业盐水”本不应用于食品行业。正如同,工业明胶不能用来生产胶囊,含氯废水不能用来生产可乐。
  如果当地部门过于强调问题食品的安全性,显然不符合民众的诉求。在很多民众看来,这或许还有避重就轻袒护违法企业之嫌。
  佛山市质监局副局长李林说,最近两三年来,佛山发生过几起类似的案件。可见,用“工业盐水”作为加工酱油的原料并非第一次发生,如果此前已有类似案件,当地相关部门更该引起警惕才是,仅仅依靠群众的举报,恰恰说明了当地相关部门在前端管理上的缺位。
  当地有关部门对该事件要有一个明确的交代,“问题酱油”事件不容轻描淡写。
  □姚景(媒体人)

http://www.bjnews.com.cn/opinion/2012/05/25/200905.html
“躺着中枪”?****的海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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