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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合肥晚报:捐款还是自愿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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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6 13:0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2/05-15/3890296.shtml


  近日,有不少网友发帖称,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员工和一些企业等,被强制捐出一个月基本工资给一个新成立的基金。对此,攀枝花市外宣办负责人称,这个“扶贫帮困基金”为常设基金,目标是筹集五千万元,但捐款都属于自愿。募捐发起方攀枝花市慈善会也否认强捐,称募捐的并非专门基金而是一个专项资金,且为“自愿捐助”,目前仅市级单位就已筹得900多万元资金。(5月14日《南方都市报》)


  对贫困家庭来说,慈善事业是他们的生活希望;对捐赠者而言,慈善事业可以彰显他们的爱心。但如何来做慈善,是一个引人思考的问题。在慈善氛围不浓的现实语境下,攀枝花市重视慈善活动,积极募集扶贫帮困基金,应该说其初衷是好的。慈善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干部职工在享受社会发展成果的同时应该回报社会。但是政府重视慈善事业背后隐藏强制阴影,在编职工“被捐款”,难免让人有话说。

  尽管我们需要营造慈善文化氛围,但是慈善氛围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它需要一个不短的过程。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捐款的前提是自觉自愿。慈善捐赠可以宣传、可以动员,但不能强制,也不能威逼利诱,不能以组织的名义给慈善捐赠定标准。《劳动法》第五十条明文规定:“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从报道上看,网上流传的一份“文件”要求“人社局、财政局负责核定各单位公务员和全额拨款事业人员,按原则捐赠1个月基本工资标准,核定到每个单位,每个单位按核定标准只能多捐,原则上不能少于核定的标准。”捐款最低数额都核定好了,有的网友更是直接被扣除工资,所谓“自愿捐款”,说到底就是克扣工资。在我看来,相关部门用强制手段逼迫捐助人就范与媒体报道的索捐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其实,慈善捐款捐的是一份心意,人的经济能力有大小,家庭情况千差万别,精神境界也不大一样。哪怕是五元、十元的捐款,也是一份善念、一份爱心。即使干部职工不愿意捐款,政府也没有理由强制摊派,给爱心定价。尽管攀枝花市有关部门说捐款自愿,没有做硬性要求。但是,攀枝花团市委一名副书记证实,捐款数额“原则上不低于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当地一个名为“gogo攀枝花”的论坛因为讨论“强制募捐”而被关闭。爱心被定价,讨论“被捐款”的论坛被关闭,相关部门还以“自愿”粉饰强捐行为,岂不是欲盖弥彰?

  不管政府募捐的出发点是什么,给慈善捐赠定标准,以权力强制捐赠人就范,实质上有利用公权力勒索的意味。如果大家在积极响应捐赠号召的同时,也陷入沉重的善心负担,甚至有人生活拮据,这只会凉了捐赠人的心。慑于公权力的威严,为了不在单位穿小鞋,吃财政饭的体制内人,即使有人不愿意捐款,还有不捐或者少捐的选择吗?

  捐款献爱心本是一件愉快的事情,搞得民众不满意,无疑失去了行善的本意。靠强制捐款套路即使收到了钱,也会让人反感,甚至引起种种猜疑,伤害政府的信誉,政府难道不明白“强扭的瓜不甜”这个简单的道理么?何况,就是用强制捐款募集到了扶贫资金,给需要救济的群众送去了“温暖”,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弥补了现有社会保障制度的不足,而从中受益的困难群众也可能会感到不安。(刘凯玲)

“强捐”会将公益带入绝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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