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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济南一高校动员学生代理招生 招3人可撤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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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5 20: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广网济南5月15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高考临近,各地招生大战打响。近日,山东济南一所民办高校就掀起招生总动员,不少在校学生成为该校招生代理,每人要完成一到两个人的招生指标,招生“业绩”与奖助学金等评优活动挂钩;受过处分的学生如果招到超过三人,还可以申请撤销处分。

  小鲁是济南某民办高校大二的学生,最近刚刚接到了学校通知,5月20日左右开始放假,参加为期三个月的社会实践。学校给学生们两个选择:要么为学校招生,要么参与企业实习。虽然摆在学生面前的是一道双向选择,但在小鲁看来,参加企业实习的难度远远大于招生

  小鲁告诉记者,根据一些同学们过去“企业实习”的经历,不仅工作辛苦,而且工资难发。而参与招生的学生,每招一名学生,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的奖励,招生成绩优异的,还能在奖助学金评定等方面优先考虑。

  小鲁:你说你去那个企业实习,一个月工资600,吃什么也不够,逼得没办法,只能去招生,他这样做的目的就是逼着你去招生。

  权衡利弊之下,小鲁和一些同学都选择作为招生代理。据了解,这个学校对招生的奖励都很明确,“业绩”非常优秀的甚至可以申请免考,评优、学生会主席职务的推选资格也都优先考虑。

  小鲁:咱省的是(奖励)500,外省的是600,招的好的话,反正弄奖学金什么,然后还能留校当招生老师。

  小鲁告诉记者,受过学校处分的学生还可以拿招生“业绩”洗刷“处分”,有过处分的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招生业绩在3人以上的,可以申请学院协调相关部门予以撤销处分。

  小鲁:现在招生已经成为学校的头等大事了,有(撤销处分)绝对有,我们学校什么情况,就是以招生为主,只要是招生招的好的话,什么处分都能撤掉。

  对于学生反应的问题,该学校表示,并不存在强制招生,所谓招生是社会实践的一部分,而社会实践是教学计划的一部分,社会实践主要内容是“到企业去上班”,不愿去企业上班的学生可以选择给学校招生。对此,齐鲁师范学院教育系主任周卫勇表示,高校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而生源越来越少,这对高校招生尤其是民办高校和高职专科院校的招生带来较大压力。

  周卫勇:学生选择的话,当然了希望选择相对好一点的学校,说到底还是质量的竞争吧。招生宣传是一种手段,但是这种手段不是根本性的东西,归根究底还是把学校办好,能够办出信誉来,我相信真正有信誉的学校,真正质量高的学校最终还是不愁招生的。
http://news.sohu.com/20120515/n343254688.shtml
这些野鸡大学纯属骗人钱财误人子弟,不知道为什么不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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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5 20:5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成传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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