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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从全国首例毒胶囊案不予立案看中国的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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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2 08: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全国首例毒胶囊案近日由北京一名消费者起诉四川蜀中药业有限公司到北京某基层法院,

许某的律师赵三平告诉记者,他与法院立案庭电话催问立案情况,立案庭法官表示不予立案,

法官说:这么大的事情,国家现在对这个事怎么处理、怎么认定还没有个态度,法院直接立案不合适,没办法处理,

在我国,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不是没有,完全有法可依,可为什么该基层法院还不予立案呢?

这案例表明,在我国很多事情很大程度上还不是依法治理,还是老思维、老传统----要看上面的行政指令,司法不能独立行使,

必须要等“上面”的意思明确了,态度鲜明了,指令指示到位了,才可予以立案,并据此作为办案的准则依据,而不是首先依法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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