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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肥西一男子提取亡妻存款竟要公证 公证费比存款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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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2 00: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肥西的刘女士在银行里有一笔3000元的存款,今年春节后,刘女士不幸遇车祸身亡。当她的丈夫许先生前往银行提取这笔存款时,却遇到诸多麻烦,先是要开死亡证明,还要去公证处公证。“公证处的人说,相关费用可能比3000元还要多。”昨天,许先生拨打本报热线962000,诉说了这一尴尬遭遇。

当事人:

公证费可能比存款还多

之前,肥西县的刘女士在一家位于花岗镇的银行存入3000元,密码只有她一人知道。刘女士不幸遇车祸身亡后,存款一直没有提取。近日,丈夫许先生急需用钱,可当他前往该银行取钱时,却遇到不少麻烦。

“家里没人知道密码,没法直接取钱。我问了银行里的人,他们让我去派出所开一个死亡证明。”许先生在电话中说,当他开具死亡证明再次来到银行时,工作人员声称还需到公证处做一个公证,而当许先生来到公证处询问时,公证处的办事人员竟劝他放弃。“公证处的人说,做公证的费用可能3000元都不够。”许先生告诉记者,他家的经济条件并不好,“3000元对我们来说,不是小数目。”

银行:

做公证是为确定继承关系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事咨询了该银行。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之所以需要做公证,是为了确定遗产的继承关系。“这个账户的户主是刘女士,她不幸身亡后,存款等于成了她的遗产。而她又属于非正常死亡,生前也没有立遗嘱,因此需要前往公证处做一个公证,确定遗产的合法继承人是许先生后,我们就会把3000元的存款支付给许先生。”

律师:

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即可

对于许先生的遭遇,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的忽军律师认为,银行的这个要求欠妥。“刘女士虽然属于非正常死亡,但其存款已经依法转化为遗产。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她的丈夫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故其依法享有遗产的继承权。”忽军告诉记者,继承遗产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忽军给许先生支招说:“许先生可以和其他遗产继承人前往刘女士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证明自己是刘女士的合法继承人,然后凭该证明前往银行要求支付存款。若银行仍不支付,许先生(若第一顺序还存在其他继承人的话需共同参加诉讼)可以刘女士继承人的身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支付存款。起诉费约需50元左右(不含送达费)。”
http://news.mediaxinan.com/hefei/2012/0511/1145548.shtml

有关单位给大家办事的时候不能从当事人角度考虑考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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