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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深圳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门诊诊金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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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8 11:03: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深圳取消15%的药品加成 采购价是多少卖给患者就是多少

不过门诊诊金将大幅提高,三级医院普通医生诊金由每人次3元提到17元

新快报讯记者 郑雁虹报道

今年第三季度起,深圳所有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由此造成的医院收入下降通过提高诊疗费弥补。新增的诊疗费,医保参保患者由医保统筹基金偿付;如果出现医保基金无法偿付的情况,将由财政兜底;但自费患者由个人承担。门诊病人可凭处方到社会药店购药。

作为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深圳将先行探索,把推进公立医院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作为今年的重点医改任务来抓。昨日,记者从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今年7月份起,深圳将取消公立医院向患者收取药品加成费用,与此同时,平均每门诊人次诊金在现有的基础上,提高至12元。

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

据深圳市委副秘书长、改革办主任乐正介绍,今年,深圳在保障公立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取消公立医院向患者收取的药品加成费用,彻底打断公立医院业务收入与药用数量、药品价格直接挂钩的利益链条,消除医院多开药、开贵药的动力。

记者了解到,现行的药品加成制度,医院是在采购价的基础上,加成15%卖给患者,但最高加价不得超过135元。而从今年七月份起,深圳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后,患者将不需再承担这15%的药品加成费用。

然而取消了药品加成费,是否对医生的收入造成影响?据乐正表示,取消的医药加成费,可通过提高门诊诊金来弥补。依据医院等级设置的不同,分级提高门诊诊金和住院诊查费的标准,即在原来的基础上平均每门诊人次提高诊金12元,平均每住院床日提高住院诊查费37元。其中三级医院住院诊查费每人次提高43元,二级医院住院诊查费每人次提高33元,一级医院住院诊查费每人次提高24元。

患者可凭处方院外购药

据深圳市卫人委员主任江捍平介绍,深圳此前并没有哪项规定,禁止患者拿着医院的处方到医院外购买药品,由于医院药物有15%的加成费用,这部分的收入与医院的生存发展密切相关,因此,在利益的驱动下,医院会以各种办法来让处方不能够外流。

而今年,公立医院在保留医院门诊药房的前提下,将建立公立医院允许患者使用外购药品制度,患者可选择若干大型连锁药品流通企业,凭医生处方到社会零售药店购买药物。

据介绍,深圳将探索药品采购制度改革,在省中标药品目录的价格基础上,对进入深圳公立医院的中标目标药品实施二次遴选,降低药品入库价格。探索建立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之间的直销渠道,以此减少流通环节,降低采购价格。

此外,深圳还在推进医疗服务付费制度改革,制定全科门诊收费标准,按诊疗人次收取费用;对专科门诊实行单次门诊费用最高限额控制制度;建立单病种“定额、包干”基准收费标准,对住院患者实行单病种付费制度。

(新快报)

http://gd.qq.com/a/20120508/000007.htm

问题是药品招标价钱比外面药店的零售价还要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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