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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广东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富村获补易穷村受惠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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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5 00: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支出明细

  长礼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专栏

  南方农村报讯 (李世敏) 对于许多农民来说,“一事一议”是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词汇。熟悉的是,在村委会门口的公开栏上,人们常常可以看到它的“身影”;陌生的是,许多村民从来没有和它打过交道,甚至不知道其到底是项什么制度。

  “一事一议”诞生于10多年前。农村税费改革后,原由乡统筹和村提留中开支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等公益项目所需资金,不再强制向农民收取,而是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民主决策,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筹集。

  两年多前,南方农村报曾以《一事一议十年成鸡肋》为题报道了这项政策在实践中面临的尴尬境地:一方面农业进入免费时代后,许多农民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寄托在财政支持上;另一方面,通胀之下,每年人均10-20元的筹资额度已是杯水车薪。

  针对上述困境,国家有关部门开始推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在充分保障村民筹资筹劳自主性的前提下,以输血方式重新激发政策活力。在广东,仅去年,就有1618个行政村因此受益,涉及农民68.6万户,完成建设项目1400多宗,项目总投资达13.6亿元。

  今年4月18日,广东召开全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会议。副省长刘昆在会议上提出,今年省政府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列入“为民办事问民意”四项重点工程之首,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开。。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效果如何?许多地方搁浅的农村公益建设,能够借此重新启动?近日,南方农村报记者在恩平等地进行了采访。

  财政奖补“锦上添花”

  去年,陈国泉当选为恩平市东成镇鹿颈村长礼村小组组长。“新官上任三把火”,陈国泉盘算着要为村民们办点实事。他将目光瞄向了村前的池塘。因年久失修,塘基多处崩塌,又脏又乱。

  整修水塘的建议很快得到了村民的认可。同时,有村民提出,村里缺乏休闲活动场所,也没有公共厕所,“要修就一起修。”可摸了摸村集体的“腰包”,陈国泉又有些犯难。村里的集体收入只有从承包地收上来的30万元,资金还有缺口。

  长礼村是一个典型的侨乡村,一半以上村民常年生活在国外。陈国泉决定发动捐款。很快,他就筹到了13万元左右村民捐款,在加拿大等地的华侨宗亲也捐出9万元。

  正当陈国泉准备动工的时候,村里一位在镇政府工作的村民告诉他,“先不要急着做,现在正好有个农村公益建设财政奖补的政策,你可以去申请一下。”当时,恩平刚刚被列为广东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示范县。

  长礼村申请“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很快获得了批准,按照村民自筹资金(51.88万元)50%的比例,长礼村获得了25.94万元的奖补资金。

  陈国泉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钱多了,就往好里修,“一算账,实际花费比预算又多出了近10万元,这个缺口最后由侨居海外的村民捐款填上了。”

  长礼村是恩平市首个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村庄。在尝到了“头啖汤”之后,村民们打算趁势将村里有百年历史的文化楼进行整修。相关官员表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目前并未实行总量控制,“只要村民筹到足够资金,项目符合要求,就可拿到奖补。”

  奖补倒逼村治规范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从项目申请、审批、实施,再到资金拨付,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必须严格按照程序来,要不然就拿不到奖补。”东成镇三支办冯主任介绍,“一事一议”奖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村民自治的规范化。

  在长礼村,陈国泉将村民的每一笔捐款都详细登记造册,并为每位捐款人出具了收据。南方农村报记者看到,每本30页的小册子,捐款名单写满了5本。关于“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支出,每天的花销、每一笔款项都有详细说明。陈国泉说,等财政奖补的钱全部到账后,再将账目张榜公示。

  虽然严格的程序让“一事一议”项目规范化程度提高,但也大大增加了基层部门的工作量。恩平市农业局、惠东县农业局、博罗县农林局多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奖补手续太过复杂,加上政策又是第一年实施,“我们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去一线宣传、指导。”

  听说记者要采访,恩平市农业局经管股负责人一脸疲倦地连连表示:“工作都忙晕了,没时间。”他说,“一事一议”奖补程序很难再简化,“否则,就起不到监督制约作用了。”

  博罗县农林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一些财政奖补项目完工验收后,因资金结算审核时间过长,部分资金不能及时拨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干部和村民的积极性。”

  惠东县农业局经管股巫股长表示,“财政局审核报销资金需要正规发票,但是农村搞工程,水泥、河沙等多是就近购买,很多没有发票,临时工的人工费也不可能有发票,有时候只能找一个挂靠单位,然后再到税务局开发票,要额外缴纳6%左右的税费,增加了建设成本。”

  乡贤捐款成为主力

  “目前‘一事一议’主要是依靠乡贤捐款,而不是村民均摊筹资。”惠东县农业局经管股巫股长告诉记者,根据《广东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筹资筹劳实行上限控制,每人每年筹资不得超过20元,每个劳动力每年筹劳不得超过5个工日,“这点钱很难进行规模大一点的公共建设。”

  南方农村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目前成功获得“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村庄,要么外出老板多,要么村集体有钱。以恩平为例,去年262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中,村民自筹资金部分,社会捐赠933万元,村民捐资934万元,而通过“一事一议”筹集到的资金18万元,不及前两者的百分之一。

  “目前,‘一事一议’奖补政策还没能照顾到那些穷村,也很少有穷村拿到奖补资金”。东成镇三支办冯主任表示。惠东县农业局经管股巫股长则建议“适当加大奖补比例,让那些穷困的村庄也受益”。

  早在2008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便提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适当向贫困村倾斜。”广东省副省长刘昆也提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要优先扶持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落后的地区。然而,如何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能够照顾和扶持贫困村庄,目前仍缺乏实施细则和可行性的操作方案。根据《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意见》,财政补助资金不少于农民筹资筹劳的50%。但在试点期间,很多地方的奖补标准踩在了50%的底线上。“项目三分之二的建设资金还是要靠村庄自筹,对于一些贫困村来说,负担还是有些重。”一些官员表示。

  “人家村都建游乐场了,我们村的路还破破烂烂。”4月25日,一位摩的司机将南方农村报记者送到长礼村时,羡慕而感慨地说:“我们村筹不起钱,政府也就不会给补贴,没办法啊!”

  记者观察

  财政奖补

  更应“雪中送炭”

  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旨在通过奖补的方式来激发村集体的内部活力。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不应忽视潜在的问题。对不少富裕的村庄而言,获得奖补资金是“锦上添花”很多情况下,没有这笔奖补资金,他们也可以建好项目;而对于那些渴望奖补资金“雪中送炭”的偏远穷村而言,却由于自身筹资筹劳乏力而望洋兴叹。

  假如这项政策的着力点只在于奖励那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行动者,那么以目前的实施情况而言,无疑非常成功。但我们更应该看到,奖补落脚点不应在“奖”,而应在“补”。如果相关部门一味追求项目数量多、奖补资金多,而不去鉴别受惠村庄具体的经济状况,忽视那些嗷嗷待哺的贫困村庄,那么长此以往,很容易出现强者越强、弱者越弱的“马太效应”。

  因此,只有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将补助落后村庄与奖励先进村庄有机结合起来,才能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真正成为破解农村公益事业筹资难的一把钥匙。
http://news.sohu.com/20120504/n342392615.shtml
这个政策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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