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查看: 179|回复: 0

[【社会视角】] 河南安徽等地试点给农村房屋颁发房产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5-4 08:58: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05-04 | 作者: | 来源: 新京报 |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 4月28日上午,安徽铜陵市首批56户农民领到了《房地产权证》,集体土地房屋在铜陵从此有了“合法身份”。此前,河南多地也已经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赋予了农村居民拥有房产证的权利。一个月前,舞钢市尹集镇张庄社区首批21户居民在全省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领到了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

  一些农民无测绘图纸无法拿证

  据了解,广东、重庆、陕西等地也都有相应的尝试。然而,有关农房的产权,国家截至目前却还没有统一的布置。据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副主任李国祥介绍,他在浙江等地调研时还发现,大多数农民建房是采取传统方式,无法出具相关部门要求的测绘图纸,无法拿到房产证。

  李国祥说:“房屋如果给你发证你是违规建筑还是符合国家建设标准呢?这一系列当然就需要进行论证。作为建设部门,我们在农村调查的时候,给农民提供一些图纸,农民按图纸选择建房。”

  专家称农房“房产证”含金量待检验

  不过,李国祥也指出,过去两年,在全国范围内兴起的农房集中建设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伤害农民权益的行为,这样的所谓确权,就并不可取。“有地方不希望农民自己来建房子,然后各个乡镇他们自己通过开发商来建设一套房子,逼着农民自己去买房子。”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李人庆进一步指出,长期来看,更重要的问题在于,农房“房产证”究竟有多少含金量。目前的房产证,是基于集体所有制下的个人资产,虽然可供抵押、继承,但是还不具备真正的自由流通,或者说买卖的市场价值,这就限制了它的价值体现。

  ■ 新闻背景

  在去年年末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指出要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

  2011年5月,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也曾联合下发通知,要求2012年底实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全覆盖。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副主任李国祥称,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农房的身份问题,的确到了应该有所突破的时候。

http://www.farmer.com.cn/xwpd/btxw/201205/t20120504_715321.htm
农村产权不明,造成了许许多多的问题,以后会总爆发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4-9-24 15:16 , Processed in 0.118887 second(s), 5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