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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山东一中学29名“差生”被劝退 学校称是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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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9 07:3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眼看中考就要到了,不少初三的学生都在紧张备战,但就是这个时候,山东聊城高唐县第二实验中学的几位初三学生,却和老师谈话之后,被“半强迫”上职业学校,中考前他们被劝退离开初中校园。


  据聊城市高唐县第二实验中学一位被劝退的学生反映,所在学校将成绩划分为“甲榜”和“乙榜”。成绩在“甲榜”的学生才能上高中,“乙榜”的学生则需要去上职高,也就是高唐县职业中专。记者又找了几位同学调查,他们都说自己的确是因为成绩不好而被劝上职高,而且每个班级中差不多有八九个同学都会被劝说。

  据了解,这次被劝退的中学生总共有29人。一位已经上了职高的同学说,自己已经在职高接受军训了,当时也不想上职高,但是老师不停打电话,家长也烦了,就上了职高。跟他一起上职高的有30多个学生,有的是自愿,有的是被迫。大多数学生和家长对学校这种做法非常不满意,觉得学生有自主选择的权利。

  中考分流使部分成绩不是特别理想的中学生被迫离开校园去职业高中,对此,高唐县第二实验中学杨副校长说,其实每年的这个时候学校都会进行分流,而高唐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也会进行招生,考虑到升学率和就业率等问题,他们会根据学生的成绩帮助他们选择。这次被劝导进入职高的学生已经结束了全部课程,去职高的29个学生,并不是强迫,都是家长和学生自愿的。

  但一位曾说自己被逼退学的学生说,即使老师能让自己回去上课,自己也不想回去了,而是准备转学。那学校这种行为是否合法?有律师表示,要是真是学校这样劝退学生,是不合法的。因为《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和少年失学、辍学的,要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记者何倩)

来源:http://www.chinanews.com/edu/2012/04-28/3855739.shtml
教育的根本在于培养人格健全的公民,如果只是以分数优劣而评判则中国的希望将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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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9 10: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劝退是最佳措施。
绝大部分差生,不仅是分数差,品德更差、人格明显不健全,让它们呆在校园,不仅其自己学不了习,也严重影响其他人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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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9 10:4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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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9 12:39: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上职高,早点自己养活自己,有什么不好?

都去垃圾大学当垃圾学生就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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