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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父亲为100万保险金杀死女儿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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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3 13: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04-13 06:01:35 来源: 钱江晚报(杭州) 核心提示:去年9月,在宁波打工的男子虞某特意到杭州杀死自己的小女儿。虞某辩称因为小女儿性格叛逆不服管教,并且带坏了家人,他才痛下杀手。经警方调查,发现虞某杀人真正原因是为了骗取100万元的保险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虞某死刑。

本报讯 今年48岁的虞某,夫妻感情不错,有对双胞胎女儿。虽然现在生活窘迫,但是一家四口都在打工,将来生活情况好转并非难事。这本该是一个幸福的家庭。

可是这位外表朴实的农民,竟然选择亲手结束女儿的生命来换取金钱。

2011年9月3日,虞某借了朋友的车子,头戴鸭舌帽,载着在杭州打工的小女儿小霞(化名),到了萧山区宁围镇高教园区附近,用事先准备的布条勒住小霞颈部,直到她昏迷。中途,小霞苏醒后曾对父亲哭泣哀求,却没有让他心软。虞某把浑身虚软的女儿推入附近河里,亲眼看着她溺水身亡。

之后,虞某镇定自若,先和亲友谎称与小霞失去联系,几天后报案说女儿失踪。

很快,虞某是凶手的事实浮出水面。在案件审理中,虞某承认,的确是自己亲手杀害了女儿,因为小女儿性格叛逆不服管教,并且带坏了家人,他才痛下杀手。

可是,让人毛骨悚然的是,事实并非如此简单。虞某杀女背后,还有一份一百多万元的巨额保险金。早在2011年4月,虞某就用明显超过自己经济能力的七千多元,为小霞购买了三份保险,总保险金额达100万余元。保险受益人正是虞某和妻子。

而且调查显示,小霞一直在杭州正常工作生活,并没有什么不良行为。

杀害19岁的女儿,竟是为了获取巨额保险金。这是何其可恨可悲。


昨天上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此案,认定虞某杀人动机特别卑劣,且作案手段残忍,依法应予严惩,判决虞某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新闻回顾:父亲勒昏19岁女儿后抛入河淹死

去年9月,浙江宁波打工的安徽宿松县一男子,特意赶到杭州,亲手杀死自己的小女儿。作案后,男子故意报警称女儿失踪多日。男子被逮捕后,交代作案原因时,称小女儿天性叛逆,怕小女儿将懂事乖巧的大女儿带坏才下此毒手。

(本文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作者:陈淳戈 王莉 周丰) 责任编辑:NN081
http://news.163.com/12/0413/06/7UUTJ81000011229.html
这种人兽性不如,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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