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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农业部:走中国特色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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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1 01:4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04-10 | 作者: 魏登峰 | 来源: 农村工作通讯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今年一号文件的一大亮点。随着国家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分化也在加剧,职业农民开始发育成长。记者借参加“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座谈会”之机,就如何认识,如何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问题,采访了部委有关负责人。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解决未来“谁来种地”问题的根本途径,是我国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世界各国推进农业现代化过程中的普遍做法

  记 者:今年中央1号文件再次聚焦“三农”,突出强调加快农业科技创新,首次提出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农业部分管此领域工作的副部长,您又担任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校长,请您谈谈这方面的思考。

  张桃林:这令农业工作者非常振奋,也给我们农广校系统的同志提出具体的工作任务。中央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就是基于对将来“谁来种地”问题的战略考虑,是科学把握现代农业发展规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形势下加快推进“三化”同步发展的重大部署。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首先是要加快农业科研创新,解决前沿关键技术自主创新问题;二是要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特别是加强基层推广体系建设,解决农业技术推广“最后一公里”问题;三是要加快农业农村人才培养,特别是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解决将来“谁来种地”问题。

  记 者:在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有何意义?

  张桃林: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相对土地、资本和技术等要素,劳动者在农业生产中起着主导作用。新型职业农民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是我国未来农业生产中的主导,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力量源泉。目前,我们发展现代农业面临着粮食需求刚性增长,农业生产成本刚性上升,土地、水等农业生产资源刚性约束的巨大压力和挑战。发展农业不能脱离客观的资源条件,但又必须突破资源的束缚。这就要求我们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切实将农业发展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

  记 者:欧美一些发达国家经过多年的努力,已经培育出一支职业农民队伍。他们虽然数量不多,占人口总数比例低,但已经担负所属国家农业生产的重任。请您向我们的读者介绍这些国家培育职业农民的做法及对我们的启示。

  张桃林:许多发达国家在推进农业现代化过程中,都走过从发展到衰退再到恢复的弯路。发达国家由于国情和资源禀赋不同,选择农业现代发展道路也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将培育职业农民作为推动农业发展的核心力量,都将教育培训作为培育职业农民的重要手段,很多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一是普遍重视保证农业后继有人。通过立法保障,保证农业后继有人。美国通过《莫雷尔法》、《哈奇法》、《史密斯-利费法》等农业法律,保证每个州都有专门教育培训机构和农业技术合作推广站,实行农业教育、科研、推广“三位一体”,开发农村人力资源。韩国《农渔民后继者育成基金法》,规定对农渔民后继者提供援助资金,提供精神教育和技术教育;《农渔村发展特别措施法》,为培养农业后继者和专业农户提供法律保证。荷兰将农业教育与基础教育紧密结合,小学高年级阶段就开展预备农业职业教育。

  二是普遍重视农民教育培训。都以政府资金投入为主渠道,保证农民教育培训需求。法国实现农民按需培训,农民可以自选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不仅免费还发给补贴。建立了层次分明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对农民实施不同层次的各类培训。日本、韩国农协在农业教育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美国农民普遍接受过高等教育,德国所有农民即使受过高等教育也必须再接受不少于3年的农业职业教育。

  三是普遍重视农业经营资格准入。实行农民资格考试,确保宝贵的农业资源让高素质的农民来使用和经营。英国的农民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农业职业培训证书和技术教育证书两大系列。法国农民培训的职业资格证书有4种,德国有“合格证书”和“农场师傅证书”两种。加拿大推行“绿色证书”制度,不获得绿色证书不能成为农民,不能继承或购买农场。

  四是普遍重视持证农民的权益保护。给予持证农民政策优惠,保证农民的务农积极性。如有权购地租地,有权申请建立企业和经营农场,可以得到政府提供的低息贷款,创办农场第一年可以得到政府资助和补贴,初始几年减免税收,受过农业教育的子女在继承农场上享有优先权等等。

  结合国情,加快形成支持政策与措施体系,充分发挥农广校主阵地作用,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记 者:我在农村调查采访中发现:农村现在是“三资”进城,留下“386199”部队搞农业。很多有识之士,特别是关心农业发展的人士对此是忧心忡忡。

  张桃林:这部分反映了当前我国农业从业者不容乐观的现状。我掌握的一些具体情况是:首先是数量萎缩。据统计,农民工数量已达到2.5亿,而且还在以每年900~1000万的速度递增,务农农民,尤其是高素质的青壮年农民急剧减少。其次是结构失衡。留守农村农民以老年、妇女居多,浙江、江苏务农农民平均年龄已达到57岁。再次是素质堪忧。务农农民中,小学、初中文化程度占到70%以上。最后,也是最应引起我们重视并加以解决的问题——后继乏人。我们农村新生代劳动力绝大部分在结束求学后选择“跳农门”、进城务工,务农农民成了国民素质的“低洼地带”。

  与此同时,当前我国职业农民的教育培训仍存在规模小、投入不足、制度和法律保障滞后的困难和问题。据测算,我国农业劳动力2.46亿人,目前每年能够接受系统培训的只有1000万人左右,现有阳光工程每年只能培训300万人,覆盖面还不到5%。

  记 者:当前,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有何有利条件?

  张桃林:首先,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社会环境日益趋好。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成效显著,农业经济效益不断提升,农村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业农村兴业创业的吸引力显著增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已有了一定的社会环境。这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供了重要的大前提。

  第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工作目标指向明确。随着农业功能拓展、农业产业链条延伸、农业产业化升级,产生了大批农业产业化组织带头人、农业产业工人和诸如信息员、植保员、防疫员、沼气工等大批技术服务性岗位;随着规模化生产经营快速发展,出现了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农机大户、家庭农场及农村经纪人等新型市场经营主体。他们有素质、有职业技能、有经营能力,是农业生产的核心力量,是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与传统农民相比具有鲜明的特征。

  第三,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具有较坚实基础。“十一五”期间,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事业取得长足进步。一是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中央高度重视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历次一号文件,国家科技发展纲要、教育发展纲要和人才纲要都把农民教育培训作为重要内容,对重大教育培训计划实施提出明确要求。农业部、财政部、教育部、发改委等部门围绕重大计划实施,建立了农民教育培训有关项目的工作协调小组,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经费投入进一步增加。中央财政通过农业部门,共计安排阳光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等项目资金56亿元,是“十五”期间的6.5倍。此外,教育部门、劳动部门、科技部门、扶贫部门等也通过相应计划渠道,安排了大量农民教育培训经费,有力地支撑了各地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各地农民教育培训的资金投入在“十一五”期间也大幅增加。三是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初步形成了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职业院校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为主要依托,广泛吸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和民间组织参加,从中央到省、地、县、乡相互衔接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初步建立了政府主导、多元办学的农民教育培训机制;形成了产学研、农科教结合的大协作农民教育培训运行机制,探索形成了“三进村”、田间学校、送教下乡等一批行之有效的农民教育培训模式。

  记 者:中国农民的职业化道路怎么走,您有何设想?

  张桃林: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可谓是任重道远,要有长期努力的思想准备。欧美等发达国家经过几十年乃至上百年,才形成一个相对完备培育职业农民的制度。我国与他们比,不但所处的发展阶段相差很大,而且在国内整体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土地制度、人口结构、市场条件等上都大不相同,这就决定我们必须走有中国特色的职业农民培育道路。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吸引高素质人才到农村创业兴业,从根本上来说,要加大对“三农”的政策扶持力度,提高农业比较效益,缩小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差距。总体上,我们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在资金投入、项目承担、技术服务、农业保险、银行贷款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系统配套支持,激励农业生产经营能人愿意留下来,大中专毕业生愿意到农村兴业创业成为职业农民;必须要创造有利条件,满足农民教育培训需求,大幅度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让更多现在的高素质农民成长为职业农民。

  记 者:就加快形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政策和措施体系,您有哪些建议?

  张桃林: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将伴随我们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全过程,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基础性战略任务。同时要系统谋划、有序推进,特别要尽快进行顶层设计,探索制度安排和政策跟进的有效途径。

  一是要强化政策扶持,在增大农业农村创业兴业吸引力上取得新突破。积极推进建立完善创业兴业、风险支持、信息服务、劳动保障等内容的综合扶持政策体系。鼓励职业农民承担农业项目,并在信贷发放、土地使用、税费减免、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优惠。新增农业补贴向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等新型职业农民倾斜。稳定现有职业农民队伍,同时吸引农村“两后生”(即初中、高中毕业后不再升学的学生——编者注)学农务农,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农业生产一线就业创业,不断壮大职业农民队伍。

  二是要完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在为农民提供长效性教育培训服务上取得新突破。加大资金投入,将农民教育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提高农业院校、农民教育培训机构人均经费标准,大幅度提高农民教育培训的财政投入;加大农民培训专项,扩大项目规模、提高补贴标准。加强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加强县乡村三级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保证教学有设备、下乡有工具、学习有场所、实习有基地。加强农民现代远程教育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民教育信息化步伐,构建农民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三是要切实将教育优惠政策向农民倾斜,在解决农民半农半读、享受国家助学和免学费政策上取得新突破。要加快解决农民免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问题,尤其是对种田农民接受非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享受国家助学和免学费政策,鼓励他们以半农半读形式,在家门口就地就近接收职业教育。积极推进农业高等教育向农村延伸,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对农业大户和农业大户子女免试推荐入学,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四是要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上取得新突破。农业高校要打破以学科研究型为主的单一人才培养模式,要把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纳入人才培养目标体系;要围绕农业生产实际,完善专业体系,优化课程结构,强化学生动手能力和综合知识运用能力。农业职业院校、农民教育培训专业机构要以农业产业需求为导向,不断推进“送教下乡”、“工学结合”、“半农半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行业、企业全程参与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新机制,直接面向农业农村生产一线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五是要探索建立农业资格准入制度,实现规模化经营领域持证经营上取得新突破。按照国家发展农业产业化要求,带动农户发展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率先在适度规模化生产经营领域,研究制定农业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确保宝贵的农业资源由高素质农民经营。以此为切入点,逐步健全农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要研究实行新型绿色证书制度,使目前的“绿色证书”由技术认证恢复原本应有的职业认证属性。六是加快推进农民教育培训立法,在依法保障农民教育培训权益上取得新突破。借鉴天津、甘肃等地放出台农民教育培训条例的经验和做法,认真研究农民教育立法问题,制定专门、系统的农民教育培训法规以及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农民教育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以法律形式对农民教育的组织管理、经费投入、教育机构、农民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等加以规范,为农民教育培训事业较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记 者:农广校作为农民教育培训的专业机构,是农民中等职业教育的主阵地。请您谈谈农广校系统就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未来有哪些工作打算?

  张桃林:对于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希望农广校系统的同志认真领会中央精神和农业部党组的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农民教育培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发挥优势,承担起大规模高质量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要使命。二是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和创新教育培训模式,坚持送教下乡,要把教育培训办到农民家门口,将教育培训与农时季节、生产环节、关键技术紧密结合,让农民就地就近“干中学、学中干”,办农民满意的教育培训。三是要精心谋划,抓实作细农业科技冬春大培训,兼顾广谱性培训、技能培训和农民职业教育,对不同领域、不同需求的农民分类开展培训,切实提高培训针对性。四是要积极争取支持,加强基础条件和内涵建设。要抓住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机遇,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各部门支持,加强基础条件建设,完善教学手段;要强化共建、共享、共用的理念,加强与企业、合作社、科研院所开展联合办学,充分利用社会和企业的培训资源,借力发力提升农民教育培训能力;要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各级农广校校长和教师要坚持服务农业、服务农民的宗旨,努力钻研业务,强化教学质量,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发扬农广精神,塑造农广校品牌,提升农广校社会影响力。

  另外,我还要强调一点,抓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坚持把农民是否需要、农民是否接受、农民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农民教育培训效果好不好、质量高不高的标准,要围绕提高质量和效果,不断探索农民教育培训的新机制和新措施,推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取得实效。新型职业农业培训是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政府多个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

  记 者:谢谢张副部长接受《农村工作通讯》的采访。

http://www.farmer.com.cn/xwpd/jjsn/201204/t20120410_710282.htm
中国农民现在已经走到了关键的十字路口,而农业必不可少,何去何从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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