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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河南新乡交通局员工滥用职权治理超载 致1死3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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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0 23: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闻摘要】2010年10月14日19时许,新乡市交通局工作人员 郭飞、白宁、赵家林3人,在新乡市新长北线107国道附近流动治理超限车辆时,发现两辆疑似超载的大货车自西向东驶过。3人驾驶执法车辆打开警灯强行追车,被追赶的一辆大货车驶入逆行车道,后翻车至道路左侧滑行,与对面一辆拉玉米的中型仓栅式货车迎头相撞。大货车驾驶员当场死亡,拉玉米的货车司机贾某等3人受伤。

新乡市交通局交通路政管理处3名工作人员发现疑似超载的大货车从身旁驶过后,立即拉开警灯,驾驶执法车强行追车,结果造成一辆大货车侧翻,致1人死亡、3人受伤。(记者 何中有 王亚南)

昨天,记者从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获悉,3名执法者的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

2010年10月14日19时许,新乡市交通局工作人员 郭飞、白宁、赵家林3人,在新乡市新长北线107国道附近流动治理超限车辆时,发现两辆疑似超载的大货车自西向东驶过。

3人驾驶执法车辆打开警灯强行追车,被追赶的一辆大货车驶入逆行车道,后翻车至道路左侧滑行,与对面一辆拉玉米的中型仓栅式货车迎头相撞。大货车驾驶员当场死亡,拉玉米的货车司机贾某等3人受伤。

经调解,新乡市交通局赔偿死者家属30万元,郭飞、白宁、赵家林补偿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9万元。

2011年12月20日,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某等3人的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鉴于3被告人当庭认罪,并积极补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http://news.qq.com/a/20120410/000460.htm
如果油价降一些,收费站少一些,还会有超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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