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杨亮 人在珠海,银行卡也从未离身,可卡上一万多元存款却离奇在俄罗斯被转走。珠海市民孙女士近日遭遇了这桩蹊跷事,由于怀疑银行卡在A T M机取款时被人用仪器复制后盗取,她将发卡方珠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湾信用社告上了法庭。珠海香洲区法院审理认为银行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市民银行卡账户款项被他人取走,应赔偿客户全部损失。南都记者调查发现,大量银行卡复制器在网上热卖,最低售价仅需800元。
警方则提醒市民,在A T M机上取款时要注意观察机器上是否有摄像头或可疑物,特别是ATM插卡上是否有凸出的可疑加装设备,取款时通过用手遮挡等方式保护好密码不被泄露。
各方说法
孙女士:银行卡如此容易复制银行应当担责
孙女士认为自己的银行卡从未离身,一直妥善保管,身份证也从未丢失,卡上存款却在俄罗斯被盗,显然是自己在A T M机取款时,被歹徒用银行卡复制器盗窃了密码和磁条信息,银行卡如此容易复制,银行显然存在安全管理漏洞,应当为自己的损失负责,遂将银行告上了法庭。
“现有的A T M机和磁条卡均是银行提供的,银行却没有相应的设备来识别这些卡的真伪,以致歹徒通过复制伪造的假卡盗取市民存款。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显然并未尽到足够的安全保护义务。”孙女士的辩护律师、广东益诺众承律师谢泽岗呼吁银行积极推广安全性能更高的IC卡,充分保障储户和发卡机构的安全。
银行:已尽安全保护义务是用户使用不当
对此,银行方面则辩称,银行系统对于用户银行卡信息及密码设置有严格充分的安全保护措施,孙女士在开卡后使用了至少121次,每一次使用中均需读取银行卡的信息并输入密码,都存在泄漏的可能,而银行在所有A T M机上都安装了摄像头,贴上了《温馨提示》,提醒客户注意操作风险,安全使用银行卡,充分履行了安全保护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孙女士的存款不见了,只能归责于她对密码的保管和使用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