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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羊城晚报:“流浪女”事件曝光民警罪恶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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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1 08:37: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www.chinanews.com/fz/2012/03-20/3758759.shtml

  “涡阳流浪女”事件,令人后背发凉!

  “人命总关天”,这是人们的朴素认知;“人命如草芥”,这是安徽涡阳高公镇派出所民警及民政办人员的罪恶做派。

  从涡阳县城到高公镇前李村一共30多公里,这30多公里的回家路,安徽省重点中学涡阳四中的18岁女生小黎至今还没有走完。3月11日下午她踏上回家路,遭遇歹徒、被殴打遗弃;12日下午,高公镇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将她当成“流浪女尸体”,联系来的民政办人员将她拉到邻县再度遗弃。(3月19日《新安晚报》)

  在不少现场群众提醒“好像没有死,还有气”的情况下,民警和民政办人员就妄断是“流浪女尸体”,并不拨打120;说是用民政办灵车“拉到火葬场”,却是拉到10公里外的太和县境内,遗弃在了田沟里。若真的拉到火葬场,火葬场要验尸,或许还能得到及时救治;13日,小黎的同学得知小黎失踪,找到派出所报案,高公镇派出所仍没意识到之前送走的“流浪女”就是小黎,直至太和县警方发现小黎,检查系钝器击伤,部分脑骨碎裂,刑事立案、通报案情后,始知铸成大错!麻木不仁,一至于斯!


  政府所以存在的理由之一,即是尽到对公民生命安全的保护责任,也正因此,民警与民政办人员的身上,本来应该维系着民众的信任!若非如此,也不必报警,拨什么110,有好心群众拨打120或直接送医,说不定小黎反能得到及时救治!

  没按程序处警,见死也不打120,公务行为逸出规定之外,视程序如无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弃自身职责如敝屣,把人到扔辖区之外田沟就算了事!这就是高公镇派出所及民政办的如意算盘。大不幸中之万幸,小黎是当地高中生,还能被邻县警方发现,还有同学报案,还有家人找寻……从而,恶行曝光!其实,即便真是流浪女,临险也该得到派出所、民政办的救助,这是政府部门的责任;即便真是流浪女尸体,也该得到派出所、民政办的妥善处理,人之为人最后的尊严,理应得到同类维护。但是,若果真是流浪女,又或鳏寡孤独———无依无靠,又或羁旅客子———无亲无故,临险,而又遇到这样的政府工作人员,是不是就将如在荒野,若在大漠,惟有自生自灭?若被一扔了之,即便身死,也不过就如一阵风吹过,转瞬,不留半点痕迹?思之,令人后背发凉!(于立生)

真是罪恶的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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