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查看: 185|回复: 0

[【社会视角】] 发改委紧急征求成品油价格发布形式 或以"升"为单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3-18 19: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虽然油价上调刚刚过去一个月,但由于国际油价持续走高,带动三地原油变化率逼近10%,市场普遍预期近期国内成品油价格将会上调。

  不过,这一次的上调很可能会有一些不同。因为有媒体报道,发改委向中石油、中石化紧急征求成品油价格发布形式,并要求在第一时间上报方案。这意味着成品油的发布方式很可能发生变化,相应的,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是不是已经箭在弦上?

  记者联系了卓创资讯、金银岛等资讯机构,多家机构分析师都证实这一消息。不过这次发改委的意图是进一步规范汽柴油吨和升之间的折算系数,以及规定价格的发布形式,而不是此前有媒体猜测的究竟由谁来发布涨价信息的问题。初步确定有两个方案,方案一:今后发改委同时发布汽柴油规定吨价和规定的升价。方案二:今后发改委只公布汽柴油规定升价,规定吨价根据折算系数折算。目前发改委正在征求中石油和中石化意见。

  金银岛分析师靳婷靳婷:就是统一一下,以前的就是有太多出入了,因为这个问题,业界也存在好久的争议。

  无论采取哪一种方案,都意味着,将来国家发改委可能以“升”为单位调整成品油价格。以往国家发改委对成品油价格调整时都是以吨为单位,而分摊到每一升的零售价时,需要参照折算公式,各地系数有所不同,涨价的幅度也就不同了。

  靳婷:各地的物价局根据那个吨升的系数不一样,比方说涉及到密度什么的,各地不太一样,有的品质本来也不太一样嘛,他们折算出来的系数不一样,就导致出来零售消费价格可能涨幅也不一样。

  某加油站负责人告诉记者,别看系数差别很小,一些加油站正是利用了这一点,赚取利润。因为每一吨的价格确定了之后,密度越小的汽油,体积越大,升数越多,利润也就越大。

  负责人:有点差别但是不是很大,要是密度小了以后,走加油机合算。

  卓创资讯分析师陈晴预计,发改委此举将有效防止市场上按照升价出售变相涨价现象,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同时对炼厂成品油升级也起到了敦促作用。不过,短期内想要实现炼厂统一“密度”并不容易。

  陈晴:比较有难度的,因为现在炼制装置也好,他们加工的原料也好,都不统一。

  陈晴分析两会后成品油价格调整预期非常强烈,各地已经出现了囤油和惜售的现象。主管部门选择在此时征求成品油价格发布形式,或许意味着在成品油下次价格调整时将伴随一些政策微调。

  陈晴:现在不是一直在传可能现在开始调价吗?有可能是这个政策出台以后一块的。

  成品油调价的时间窗口早已打开,如果这次调价进行,部分地区93号汽油价格将超过8元的价位,对消费者来说,是一个心理界限。

  陈晴:现在看来的话,大部分93号汽油都能到8左右甚至8以上,就算达不到的话也得接近8这个数。像北京、上海这些用国4汽油的,这些肯定是8往上的,大部分都能破8,是一道心理坎儿,影响到消费者的消费心理。

  根据坊间流传,新的定价机制已经是万事具备,只欠东风,东风就是平稳的国际油价。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将更加灵敏、更加迅速的反应国际油价。厦门大学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现在,一边是高高在上的国际油价,一边是消费的心理承受能力,近期推出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可能性不大。

  林伯强:如果油价处于上升期,而且这个上升幅度比较大的话,它的改革就比较困难。你上回调一回,如果设置十天,十天时间以后还要再往上调一回,你干吗?对不对?

  除此之外,新的成品油价形成机制还涉及定价权和调价权的问题,这也是争议最大的部分。现在普遍的预期是定价权还在发改委手上,但是调价权有可能会下放到两桶油,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性是,调价权下放给一个中立的第三方机构。

  陈晴:定价权这一块还是发改委说了算,他只是在一定条件下,比如国际油价不会太高,不会对经济造成多大压力的情况下,可能会允许自行调整,有可能会选取一个中立机构。

  林伯强强调,新的定价机制将让成品油价格更加接近市场,而与市场接轨,能防止囤积、惜售、甚至炒作成品油的现象发生。

  林伯强:企业说按时调、及时调就不会这等那等,大家这猜那猜,比现在的好处就是离市场更近了。
http://finance.eastmoney.com/news/1344,20120318196828195.html
需要的是,油价的计算方法,其余的全部是障眼法而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4-11-17 16:18 , Processed in 0.162364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