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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男子开车撞倒行人将其扔野外致死 逃亡11年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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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7 17:45: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开车撞倒行人 扔到野外致死

  嫌犯今受审称天天做噩梦

  “我知道这一天会来的。”在逃亡11年后终于被警方抓捕时,张先贵长叹一口气,说自己从来没忘掉造下的孽。今天(16日)上午,自称天天做噩梦的张先贵在北京市一中院出庭受审,他被指控于11年前开车撞人后,将伤者抬上车,遗弃至荒野致死。

  2001年1月24下午5点多钟,73岁的王老汉在房山区长沟镇大街被一辆农用车撞倒,头上鲜血直流并昏倒在地。农用车司机就是张先贵,车上还有他的岳父梁先锋。撞人后,张先贵和岳父慌忙下车,把王老汉抬上车离开现场。但是,张先贵并没有把车开到医院,而是绕小道直奔河北涿州方向。当车辆行驶到一片野地时,张先贵停下车,见四处无人,便对梁先锋说:“你帮我把他卸下来。”俩人于是将王老汉弃于水渠边。张先贵从车上拿了一块草帘,盖在还没死亡的王老汉身上。随后,翁婿俩人,当天开着车跑回山东老家。


  第二天上午,肇事车的车主梁先锋的妻子到房山交通支队报案,并带领民警找到遗弃现场,发现了已经死亡的王老汉。现场勘察和法医鉴定证实,王老汉是受伤后被遗弃在雪地里活活冻死的。交通肇事转化为故意杀人,司机张先贵和车主梁先锋有重大作案嫌疑。深知罪责难逃的车主梁先锋到警方投案,并于2001年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而张先贵却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再也没了踪迹。直到2011年9月29日,民警才在青岛市李沧区一个集市上,将以卖粮食为生的张先贵抓获。

  检方认为,张先贵无视国法,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遗弃,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一时鬼迷心窍,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使被害人失去了最宝贵的生命,我非常对不起他的家人,对此我愿意接受法庭对我作出的任何判决。”上午,在法庭上,张先贵表示认罪,他说,这10年来,他去过好多地方,到处躲藏,整天提心吊胆,从来没有忘记过这件事,经常做噩梦。不过,张先贵声称撞人之初,他想赶快把王老汉送到医院,并不是他提议把王老汉扔到野外的。

  张先贵说,走到半路上,他发现身上没带钱,岳父也没有钱,于是岳父提议把他抬下车扔了。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记者杨昌平)

http://www.chinanews.com/fz/2012/03-16/3750849.shtml
法网恢恢,肇事逃逸可恨。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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