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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国家文物局长:所谓保护性拆除无任何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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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2 21:3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民网(微博)北京3月12日电 (记者 邓楠)今日14时,文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励小捷在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时表示,对于违法破坏文物保护单位,违法损毁或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行为,都必须依法处理。

  励小捷同时表示,最近一些地方出现以所谓“维修性拆除”、“保护性拆除”为名目,拆毁不可移动文物的现象,舆论炒的最热的莫过于梁林故居被拆现象。所谓“维修性拆除”、“保护性拆除”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且违背文物保护基本原则的。

  励小捷强调,凡涉及不可移动文物的各类建设性活动和保护维修项目等,都必须严格遵循文物工作方针,依法报批。对于违法损毁或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和文物保护单位的行为,必须依法处理。这是我们对一些违法破坏文物保护单位问题的基本态度。

  据介绍,第三次文物普查成果丰硕,有50多万处属于新发现的不可移动的文物。而我国文物局也通过三种方式切实加强对其的保护,具体为:

  一是正式发出通知,督促各地尽快依法公布普查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采取切实措施,妥善保护文物。

  二是对于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当中发现价值较高、类型稀缺的不可移动文物,及时核定公布为省市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三是采取有效的维修保护措施,确保文物安全。

连接:http://news.sina.com.cn/c/2012-03-12/170024101897.shtml
已经破坏了太多,剩下不多,该认真保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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