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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广东或试点增值税扩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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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7 15:2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在上海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扩围”的改革正式拉开帷幕。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将“增值税扩围”改革逐步推广。那么广东是否会紧跟上海进行改革试点?全国人大代表,省地税局局长、党组书记王南健接受南方日报独家专访表示,近期广东将派人赴上海展开专题调研,形成报告后将递交省政府,供其参考以决策是否也要推进试点。

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自1994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推行,征税范围包括第二产业(建筑业除外)和第三产业中的商品批发和零售及加工、修理修配业。2009年起增值税开始全面转型,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后,该税种改革的下一个重头戏为增值税扩围。业内普遍认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可以解决重复征税、扭曲行业发展和税源稳定性弱等问题。

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并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试点。“增值税扩围”改革正式拉开帷幕。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透露,将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将这项改革逐步推广到全国。

据了解,上海展开试点后,北京、江苏、天津、重庆等省市都积极希望能够跟进试点,那么广东方面的情况又如何呢?

王南健表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结构性减税的一个举措,对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无疑是一个有力的推动。“但目前从上海试点的情况来看,涉及企业的税负有增有减,因此我们准备派人去上海进行专门的调研,搞清楚到底哪些行业、企业是减的,哪些是增的。如果税负减了,那财政又要如何去消化它;税负增加的企业又要如何去解决,都要搞一个详细的测算。”此外,这次调研还将分析一个问题,即上海推进试点是否会形成洼地效应,会不会对广东企业或者吸引投资产生影响,影响又有多大等。

“我们会形成一个详细的研究报告,上报给省政府,再由其决策广东到底要不要跟进改革试点。”据了解,广州和深圳两市,由于第三产业比较发达,对申请试点都表现出较强的意愿。

王南健:中小微企营业税起征点应提高

“我参加两会5年,税收问题从来没有像今年这么热,这么敏感。”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省地税局局长、党组书记王南健以往很少接受媒体采访,不过今年“两会”,他似乎觉得有必要出来为公众做一些解答。

王南健表示,要降低企业和老百姓的税负痛苦,尤其在困难时期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税收制度需要进行一些改革。“有人建议给中小企业放两年‘税假’,有人建议继续提高营业税和增值税的起征点,我个人觉得如果是阶段性的为了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又具有操作性,是可以研究探索的,我从个人角度也表示一定程度的赞同。”

谈 税负

费种越来越多增加企业痛苦指数

美国《福布斯》杂志此前推出榜单称,我国内地的税负痛苦指数位居全球第二,再加上月饼税、加班工资税等话题,引发了公众对税负痛苦的广泛关注。不过,财政部多次表示,我国总体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与国际比较并不能认为过高。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老百姓税负过高的观感呢?

王南健介绍,我们的税制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我们的痛苦指数与宏观税负不一致,“很重要的是,我们是以间接税为主。间接税都是从生产环节征收的,而且不管企业盈不盈利,赚不赚钱,都是要征收的。如果光景好的时候,企业可能无所谓,但当原材料都涨价了,利润薄的时候,企业就吃不消了,于是就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现在关于降低间接税比重,提高直接税比重的呼声越来越强烈,我觉得如果不改革的话,企业肯定会比较痛苦,老百姓也会觉得我们的物价这么贵,最终都会归咎于税收。”

“另外对于企业来说,费的种类越来越多,比例越来越高,虽然它们的征收都是经过法定程序,但也是造成企业税负痛苦的一个原因。在有些欠发达地区,费的比例甚至超过税收收入,超过了一半。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他们也觉得收得不合理,一旦有这种质疑,痛苦指数就马上飙升了。”王南健解释。

“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值得深层次探讨一下。发达国家的宏观税负有的达到40%-50%,老百姓还是觉得理所当然,并没有觉得比我们痛苦。那是因为他们是高税收高福利,也就是国家收了税后,基本把老百姓的生老病死问题都解决了。而我们虽然宏观税负并不高,但真正用到老百姓身上的又有多少,生老病死大量的还需要老百姓自己掏钱,痛苦程度就相对增加了。”王南健说,“现在虽然每次财政预决算报告,民生投入都会达到百分之七八十,但老百姓并没有感受到,这是因为现在民生投入的统计口径是笼而统之的,比如一些打着改善民生旗号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还有一些民生投入并不是老百姓最迫切需求的,起码短期内不如平抑物价、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需求迫切。”

谈减税

给小微企业放“税假”可研究探索

目前,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措施,但王南健认为力度还可以更大一些。他以不久前广东出台了《2012年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56条”)为例,“56条”将我省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到全国最高标准,即销售货物和销售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统一为月销售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营业税方面,其起征点也提高到全国最高标准,即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500元。“2万元是一个什么概念?一个企业请10个人,每个人一个月发2000元,成本就已经2万了。现在一个企业每月成本没个几万元,那几乎就只能算是个体户了。”“虽然由于刚刚调整过起征点,短期内变动的可能性不大,而且调整起征点的权限也不在省级,广东已经在权限内按照最高点起征。但长期来看,还是应该争取中央的支持,提高营业税、增值税起征点。”

针对本次“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部长张小济建议为小微企业放两年“税假”的建议,王南健说,如果是为了应对当前复杂的、不明朗的经济环境,让小微企业对经济预期更有信心,“给予一个阶段性的减免税,或者把起征点提高,或者采取缓缴等措施,是可以研究探索的。至于是两年还是一年,还要考虑到财政的承受能力。”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2_03/06/12991400_0.shtml
又是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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